第三节 土地规划

第三节 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86—1995年,没有编制专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9年,县人民政府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修编。近期规划到1995年,用地规模98公顷,人均72.06平方米;远期到2000年,用地规模144.02公顷,人均72.01平方米。

1996年4月,县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和组织机构,制定编制工作方案,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00年为规划近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同年8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在审查核实和分析研究本县土地详查资料、县城总体规划、县经济社会统计资料、国民经济“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规划、农业“四低”“四荒”调查报告及其跟踪调查报告、农业区划报告以及城建、交通、水电、林业等部门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析报告》《人口和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适宜性评价》等专题,为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准备。经调查,是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43万公顷,其中耕地1.59万公顷,园地0.06万公顷,林地7.66万公顷,牧草地1.63万公顷,水面0.42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27万公顷,交通用地0.055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12公顷;未利用地12.65万公顷。

1997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取得了以下成果: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集,包括东兰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说明书、东兰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告、东兰县土地适应性评价报告;东兰县十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东兰县十万分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999年11月24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和河池地区行署一道,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专家26人,组成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审委员会,在南宁市对《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评审。2000年5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东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包括位于耕地之间的零星土地和沟渠、道路等为农村服务基础设施,主要生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农作物。除了耕地,农用地还有园地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水产养殖区;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主要包括荒山荒坡地、荒草地和石灰岩地等。1996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43万公顷。规划农用地11.35万公顷,其中耕地1.59万公顷,园地0.06万公顷,林地7.66万公顷,牧草地1.63万公顷,水面0.42万公顷;建设用地0.39万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27万公顷,交通用地0.055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12公顷;未利用地12.65万公顷。2010年,规划农用地22.55万公顷,其中耕地1.58万公顷,园地0.59万公顷,林地17.25万公顷,牧草地2.5万公顷,水面0.63万公顷;建设用地0.44万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34万公顷,交通用地0.076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16万公顷;未利用地1.36万公顷。各类用地面积分解到各乡镇,详见1996年东兰县各乡镇各类用地面积调整规划表。

表17-1-1 1996年县各乡镇各类用地面积调整规划表 单位:公顷

图示

续表

图示

注:表中时间栏“2010年”是规划目标年。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1986年7月,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禁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强化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1995年,根据土地的变化和建设用地的需要,重新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年全县耕地面积12180公顷,划定10669.68公顷为基本保护农田,保护率为87.6%。(https://www.daowen.com)

1996年,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编制、通过评审和批准实施。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00年为规划近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基本内容:

耕地利用现状:1996年全县人口27.6万,耕地面积15850公顷,人均0.86亩。其中水田640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0.4%;旱地944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9.6%。

耕地需求量:根据各种用地预测,目标年(2010年),全县人口30万,粮食需求总量90041吨,人均有粮300千克。按耕地面积每公顷平均5670千克产量计算,共需耕地15856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减少550公顷。在此期间,复垦、砌墙保土、造田造地556公顷,两项相抵,净增耕地6公顷,耕地供需可保持平衡。

耕地总量相对稳定目标:确保2010年全县耕地总量要在15856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把优质高产的良田以及为满足人们生活和社会需求的13730公顷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产量90041吨,人均有粮300千克。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重点和控制指标:至2010年,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3730公顷,保护率86.6%。其中一级保护面积10980公顷,占保护面积的80%;二级保护面积2750公顷,占保护面积的20%。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全区地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计划的通知》精神,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2000年为基期,2001—2005年为规划期,同时展望到2010年。

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03年8月开始进行,9月中旬完成初稿,经修改后10月送审。根据河池市国土资源局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县国土资源局又进行了修改补充,然后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2004年4月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发布实施。按照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再次对规划进行局部修改,形成最后的规划审定稿。同年8月4日,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取得的初步成果:东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东兰县矿产资源分布图;东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2000—2005年);东兰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00—2005年)。基本内容:

(一)矿产资源供需形势:2003—2005年,全县对石灰岩(包括水泥灰岩和建筑用灰岩)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将不断加大,年需求量为水泥灰岩6万吨、建筑石料40万立方米、制灰用灰岩2万吨、原煤1万吨、大理石(荒料)0.2万立方米、水泥用黏土1万吨、砖瓦用黏土0.8万立方米。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基本原则: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科技兴矿”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与市场导向的原则。目标: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目标。商业性矿产勘查区6片,勘查的矿种为金矿、铜锑矿、水泥灰岩、砖瓦黏土、铝土矿,争取找到小型矿床3处,矿点3处。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规划2005年全县矿石产量为:褐铁矿0.2万吨,大理石荒料0.2万立方米,水泥灰岩6万吨,水泥用黏土1万吨,砖瓦用黏土0.8万立方米,建筑用灰岩40万立方米,制灰用灰岩2万吨,矿业和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产值1200万元,其中矿业产值200万元,加工工业产值1000万元,矿业产值比2000年增长100%,年均递增20%。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按照绿色矿业的要求,所有矿山“三废”都要实现达标排放,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要达到30%以上。

(三)任务: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根据县境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和成矿条件,规划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区6处,其中金矿2处,铜锑矿1处,铝土矿1处,水泥灰岩1处,砖瓦用黏土1处。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2000年,全县小矿山52座。规划期内,压缩石灰岩矿山29座,压缩率为55%。③开采规划分区。矿产资源开采区分为允许开采区(24片)、限制开采区(2片)、禁止开采区(4片)三类,实行分片开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科学管理。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贯穿到企业活动的全过程。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