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986年,县委、县政府本着“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原则,采取国家财政拨一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直有经济实力的机关、事业单位出一点,集体所有制企业挤一点,学校勤工俭学筹一点的办法挖掘财源,并发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集资捐款、出勤出力、献工献料,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至1988年,全县共集资518.9万元,先后推倒严重危房3.76万平方米,维修一般危房3.61万平方米,完成回建3.72万平方米。至1990年,全县中小学校校舍面积24.74万平方米,其中钢混结构5.14万平方米,砖瓦结构9.76万平方米,泥瓦结构9.86万平方米。1994年,全县小学入学率为97.9%,普及率97.3%,基本实现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目标。
1996年,全县通过自治区“基本普及初等教育”评估验收,同时开始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全县实际,县委、县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首先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开展教学改革活动。具体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教与学、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各科教学与思想教育、课内与课外的关系;二是要以改进课堂教学为中心,围绕如何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培养学生学习积极性;三是要开展“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的优质课及教学评比和观摩活动;四是要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区、地区举行的各学科竞赛及奥林匹克竞赛活动;五是要进行各种教学实验,实行文化教育同劳动技术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改革学校单纯的文化教育模式,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中小学体育合格达标。至1998年,全县有幼儿园3所,中心小学154所,小学教学点512处,中学(包括完全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1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基本形成了集普教、成教、职教、特教、幼教五位一体的办学网络。在校小学生3.58万人,初中在校生1.25万人,高中在校生1083人,小学入学率为97.6%,巩固率为94.5%,毕业率为98.6%,普及率为96.1%。
2000年,县政府任命县直机关单位主要领导挂任全县147个村中心小学副校长,负责协助村委会动员群众和社会人士集资捐款,献工献料维修校舍,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还要协助学校动员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保证各个教学点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在95%以上。2003年起,全县开始实施国家“两免一补”(即免除杂费、免除课本费、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失学现象,管好用好学校办公经费和各种补助资金,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4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普九”攻坚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指挥长的“普九”攻坚指挥部,投入1130万元及引进外来资金对现有111所中心小学等以上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同时按照自治区规定的验收标准对各中小学的硬件和软件要求逐项检查落实,确保验收工作万无一失。2005年,全县14个乡镇先后顺利通过河池市和自治区级验收,基本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