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路政管理
国道、省道路政管理
1987年9月1日成立东兰县公安局公路公安值勤室,1990年2月升格为东兰县公安局公路派出所,业务上受县公安局及上级交通公安的双重领导。1993年4月东兰公路段更名为东兰公路局,同时成立公路局路政管理大队,与公路派出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交通公安及路政管理职权。1986年10月至1997年2月,公安干警兼路政员3人;1997年3月至2005年,公安民警兼路政员2人,专职路政人员2人。
路产办证 自县公路公安及路政机构成立以来,埋设公路里程碑、百尺桩、公路用地界碑、公路标志,建立路产档案。将公路界碑,公路标志、涵洞、桥梁、路树、料场及公路房屋等设施作为路产管理业务。1988年1月10日,县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公路用地面积45.51公顷,其中田6.61公顷,地14.02公顷,荒坡24.88公顷;公路料场面积12.75公顷,其中山石料场4.86公顷,黄土料场7.89公顷,养护站宅基地及生活用地面积18.33公顷。1997年6月对全线248.40千米进行路产普查登记。养护站房26幢,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桥梁32座1354米,涵洞689个5513米,路树1.62万棵,挡墙5081米,护栏1626米。
路产路权维护 县公路公安和路政人员做好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横向联系工作,联合县公安、法院、交警、土管、城建、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公路执法、开展清除路障和拆除违章违法建筑的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地治理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1986—2005年共查处案件1269起,其中刑事案件25起,治安案件74起,路政案件1170起,查处率100%。刑事拘留7人,治安拘留27人,治安罚款1474元,路政罚款1476.84元,追回路产赔款50.96万元,疏通水沟10.01千米,清除非法标牌376块,清除堆积物1815处共1.93万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38处共71.25万平方米。
县道、乡道、村道路政管理
1996年以前,境内县道、乡道、村道没有专门的路政管理,地方公路管护工作由县交通局办公室和公路所抽人负责。1997年10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县交通局路政队,属事业单位,编制4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至2005年,路政队机构、编制、人员不变。
1997年10月成立县路政队后,规范执法,路政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至2005年底,共查处各种涉路案件84件,结案84件,结案率达100%,其中涉路审批项目39件,违法建筑11件,损坏路产34件;查处其他路政违章行为37件,收取路产补(赔)偿款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