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移民安置

第五节 移民安置

后靠安置

东兰县岩滩库区移民大部分就地后靠安置。1986—1992年,所有公民房、公共设施迁建完毕。其中,完成公房搬迁109个单位,新建住房及办公房7.50万平方米;民房搬迁7400户3.55万人,新建住房23.60万平方米。库区移民迁建的住房大部分为砖瓦或砖混结构,选点布局合理,质量较好,住户满意。

就地后靠的移民实行口粮供应和利用库区剩余资源进行生产开发。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1991〕54号文件精神,采取口粮补助办法解决就地后靠的移民生活问题,供应标准为每个安置人口每月12.25千克大米。移民买粮的费用,前期(1992—1996年)从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解决,后期从库区维护基金开支。2000年以后改发粮为发钱,原标准不变,按每千克大米2元发放。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按每千克大米2.6元发放。

企业安置(https://www.daowen.com)

在库区蓄水前后,东兰县从移民生产开发资金中投资一部分到国营、集体企业作为生产周转金借款,靠挂企业安置部分移民就业,从1992年始,东兰县毛巾厂、农机厂、饮食服务公司、人造板厂等企业先后接收安置移民196人。1993年,通过在库区招工方式,先后安排移民120人到广西玻璃钢厂、南丹化肥厂、浪湾农场罐头厂工作

外迁安置

1991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把岩滩库区无后靠条件的部分移民外迁安置。县内的第一次搬迁从1992年1月9日至3月15日,组织大同乡和龙、平勇两村的移民444户2196人外迁到北海市郊三合口农场,分别安置在该农场的18个分场,前后共7批,动用大小车辆400多辆次运送。外迁到三合口农场的2196人,均办理了“农转非”和粮食、户口迁移手续。有600名青年移民经劳动部门招收为农场工人,部分优秀移民工人还进入场部当管理人员。外迁移民在农场搞生产开发,承包种植甘蔗,部分移民户当年人均纯收入就达1000元,甩掉了贫困的帽子。第二次搬迁是从1997年12月开始实施黎塘外迁安置,至2005年底县内有大同、长乐、三石3个乡(镇)的库区移民先后有246户1058人迁移到南宁市宾阳县黎塘园艺场安置。该园艺场已移交给宾阳管理并组织实施,时预计投资1.26亿元。至2005年,外迁的大部分移民户购置了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等高档家用电器,有的移民户还购买了摩托车、农用车等,逐步走上了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