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护理

第四节  护理

护理部 作为护理主管部门,设主任1人,负责全院的护理管理工作。1986年,全院护理人员58人,其中护师2人、护士52人、护理员4人;2000年,全院护理人员72人,其中主管护师37人、护师21人、护士13人、护理员1人;2005年,全院护理人员81人,其中主管护师34人、护师21人、护士26人。

工作制度 制定《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护理管理、病房管理、用药管理、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护理继续教育、科研教学管理等制度。制定《岗位工作制度》,包括护理部及其他部门工作制度、手术室规章制度、供应室规章制度、分娩室规章制度、急诊抢救规章制度等。制定《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包括:护理管理岗位职责、各级业务人员岗位职责等。健全各科《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服务及技术操作规程》《临床护理应急预案》等。

工作开展 整体护理病房由2002年的60间增加到2005年的100间。实施人性化服务,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做到病人从进入医院大门到康复出院都能接受文明优秀的护理服务。强化护理质量管理,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制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加强环节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规范护理文书书写,做好护理重点环节与质量全程监控及管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每季度进行“三基”理论考试1次,每半年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1次;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心肺复苏理论及技能培训、考试及考核。定期开展全院性业务学习。选派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外出参加各类短期业务培训及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竞聘上岗 2005年,对全院护理人员实行“量化考核,竞聘上岗”,通过三级考评的办法,即民主测评、科室考核小组测评、医院考核小组测评,对考核结果采用择优选聘、末位淘汰的方法进行聘任工作。打破过去论资排辈的做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才荐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