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监测

第二节 环境监测

县环境监测站1993年3月成立,由于人员和机构未有监测的资质,1996年起仅能开展一部分简单项目的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日常监测主要对县城区漠海饮用水监测,该水源地属地下水,1996年至2005年漠海水源地日常监测水质达标率均达100%。专项监测针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企业,主要包括烟尘、酸碱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专项监测。

1996—2000年,监测的重点企业有东兰制药厂、东兰水泥厂、东兰酒厂、东兰毛巾厂、东兰包装材料厂、东兰人造板厂、广西压力锅厂,其中东兰水泥厂监测的项目是烟尘排放,其他企业监测的项目是PH(酸碱度)、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

1999—2000年,东兰酒厂、东兰毛巾厂、东兰包装材料厂、广西压力锅厂先后停产。

2001年,东兰制药厂改制,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投产,继续对公司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同时增加对东兰伦界红砖厂和东兰泡沫玻璃厂的烟尘排放进行监测。

1996—2005年,东兰县噪声污染主要在县城区内工业企业,娱乐场所,歌舞厅,夜市摊点。先后因噪声污染而责令关闭的歌舞厅有县农机厂时代歌舞厅,县中医院大院内夜市啤酒摊点,教育桥头夜市摊点,县综联厂金威啤酒城。

从1996—2005年监测的数据看,按国家规定排污标准:PH(酸碱度):6~9;SS(悬浮物):70 mg/l;COD(化学需氧量):100mg/l;烟尘:150mg/l,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良好。具体监测数据(详见表17-2-1):(https://www.daowen.com)

表17-2-1 1996—2005年县环境监测站对重点企业监测数据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注:国家规定排污标准:PH(酸碱度):6.9;SS(悬浮物):70 mg/l;COD(化学需氧量):100mg/l;烟尘:15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