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族教育
小学民族寄宿班
1986年秋,武篆小学民族班招收第二届民族寄宿生100人。按民族比例、性别比例(女生不低于25%),把名额分配到弄占、三弄、五联、中山、兰木、武篆等乡镇,造好招生名册,由教育局审批,县民委把关。自治区民委与教育厅拨出民族生补助专款,每生每月补助生活费10元,每学年补助书费24元,还拨购买棉被服装款,每个民族生一年补助234元。
1992年6月,武篆小学仍招民族生100名。7月,该校民族班参加小学升学考试,升学率达98%。
1993年,经县政府批准,继续在武篆小学招收寄宿制高小民族2个班100人,并在五联瑶族乡乐里小学新招寄宿制高小民族生2个班100人,负责招收本乡65名及三弄瑶族乡35名少数民族生。1994年8月乐里小学招收第二届民族寄宿生100人,因经费难以落实等原因,1995年起乐里小学不再招收民族寄宿生。
1995年秋,武篆小学民族班毕业生参加升学考试,有54名学生考上当时为重点中学的东兰中学初中部,升学率达100%。
2001年6月15日,县兰族字〔2001〕1号《关于重申中小学寄宿民族班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武篆小学民族班招生面向中山、武篆、兰木、弄占等4个乡镇,当年招生100人,其中壮族68人,瑶族17人,汉族15人。(https://www.daowen.com)
2002年,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提高民族生补助费,小学民族班从原来每生每年补助234元提高到500元,学校专款专用。
武篆小学民族寄宿班创办以来,自治区民委、教育厅先后共拨78万元专款给武小建成15间教室的教学楼和12间学生宿舍楼,定时定额给学生发放补助费。到2003年,已毕业29个班,共1360人,毕业率98.5%,升学率为98%,优秀率95%,考上重点中学400人,普通中学933人。
2004年、2005年秋,武篆小学民族班继续在武篆、兰木招生(中山、弄占分别并入武篆、兰木两乡镇)100人,其中壮族69人,瑶族18人,汉族13人。小学民族寄宿生的课程与国民基础教育的学生一致。
中学民族寄宿班
1985年,自治区民委与教育厅决定在东兰中学分别设立初中、高中寄宿民族班各1个,每年各招生50人,学制暂定四年。由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拨出专款,补助每生每年生活、衣服、棉被等费用336.6元。当年,实际招收初中民族生50人,高中民族生45人。
1986年秋,东兰中学按规定面向全县招收第二届初、高中民族生,初中50人,高中45人,少数民族学生占85%以上,女生不低于25%。
1992年秋,东兰中学初中民族班49人参加中考,总分在500分以上的有37人,高分率达到75.5%。2001年秋,东兰中学根据地区与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只办高中,不办初中。这一年,停止招收初中班学生,初中民族班由县民族中学继续开办,招收规模、补助经费不变,原在东兰中学就读初中民族班学生继续在该校读到毕业。
2001年秋,县民族中学面向全县招收1个初中民族班50人,其中定向到各乡镇的名额20人,全县择优录取30人,壮族37人,瑶族8人,毛南族1人,汉族4人;东兰高中民族班招生1个班50人,其中定向到各乡镇名额20人,全县择优录取30人,壮族40人,瑶族6人,毛南族1人,汉族3人。
2002年,河池市民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民族班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从2002年起,提高寄宿民族班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初、高中民族班每生从336.6元提高到600元。
2003年秋,东兰中学的初中民族生全部毕业。到这一年,东兰中学先后招收初中民族班共16个班,毕业800人;招收高中民族班19个班,毕业950人。当年,50名高中民族生参加高考,考上重点大学8人,普通本科26人,专科5人,录取率为78%。
2004年,县民族中学招收民族生100人,其中壮族76人,瑶族16人,毛南族2人,汉族6人;东兰高中招收民族生50人,其中壮族37人,瑶族8人,毛南族1人,汉族4人。
开办初、高中民族班20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民族政策,民族生在上级和学校师生的关爱下,茁壮地成长,考上高一级学校共267人,为东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输送了一批人才。
壮文进校
东兰县是自治区壮文进校试点县之一。
县壮文学校创办于1956年12月,“文革”时停办,1982年9月恢复,1984年借党校的校舍使用,同年,在益寿桥边建成新校舍,占地0.33公顷,建筑面积1699平方米,1985年以短训的形式培训应届中专毕业的学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85〕84号文件关于“同意广西壮文学校中专班从1985年起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相关精神,县壮文学校为广西壮文学校提供生源。同年,县分别在三石、江平、长江、巴拉、那怀等7所小学开设壮文课,为县壮文学校提供生源,县壮文学校实行定点招生,每班一周开设2节壮文课。1988年春,县教育局兰教字〔1988〕23号文件决定,在三石、江平、同乐和那怀等小学续办或增设了9个壮文学前班。
1988年秋,县创办民族中学,借县壮文学校办学,当年招收1个壮文班50人。1990年,县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1990〕桂教函157号的批复精神,确定武篆小学、巴拉小学、江平小学、三石小学等四所小学继续作为全县壮文试点学校,办学方针为“以壮开路,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规定壮文班除按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开设全部课程外,从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起增设壮语文必修课,其中二、三、四年级每周上壮语文课3节,五年级每周上2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一定生活补贴,学习期满,除与普通毕业生参加初中招生考试外,还加考壮文,对口报考县民族中学,并予以优先录取。
1991年9月12日,县政府召开东兰县壮校、民族中学协调工作会议,县四家班子领导及县教委、民中、壮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明确了几个问题:壮校和民中归口由县教委管理;民中、壮校从民语办划出归县教委管理后,县民语办要协助县教委做好壮文试点班和民族中学的壮文教学工作;县壮校和民族中学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建立一个统一的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两副校长,正职统管全局,负责统筹协调两校工作,两名副职分管民族中学、壮校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既分工又协作,共同努力推进县民族教育工作的开展;对现有财产划清产权归属,民族中学借有壮校设备要办理借用手续。今后两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种单列经费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992年7月,县政府对壮文进校试点进行调整,保留江平小学、巴拉小学、三石小学、屯长小学、丘洞小学等5所小学办壮文班,当年共有20个班848人。1993—1994年下学期仍有5所小学开办壮文班,班数20个,学生715人,至秋季学期,隘洞的丘洞小学不再开设壮文班。开设壮文班的小学只剩下4所,1995年秋有20个班726人,1996年秋有20个班719人,1997年秋有20个班731人,1998年秋有26个班938人,1999年秋28个班995人,2000年秋有31个班1038人,2001年秋有35个班1021人,2002年秋有38个班1032人,2003年秋有38个班987人,2004年秋有38个班959人。
2004年,按县教育局兰教〔2000〕23号文件精神,以本年度在校壮文生数、学生比例、教学质量等三项指标下拨壮文经费2.75万元。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每一年拨出专款办壮文教育,小学开班费2.97万元,中学开班费4万元,中学壮文班每生每月补助10元。
2005年秋,三石小学、江平小学、屯长小学、巴拉小学等4所小学坚持壮文进校,2005年有38个班957人。
县民族中学简介
县民族中学原校址设在霸陵桥边,于1988年7月挂牌成立,其前身是1982年恢复的县壮文学校,当时只有4间简易教室,1幢3个单位共用的教师宿舍楼。隶属于县民语办与教育局双重管理。当年秋季招收1个壮文班52人,学生来自全县14个乡镇的壮、瑶、苗、毛南等民族的学生,学制三年,开设的科目与普通班一样外,多开设壮文课,每周2~3节,由壮文老师任课,实行双语教学。学校时有教职工8人,学生52人。
1989年秋,招收128名新生,其中1个壮文班50名。
1990年秋,自治区语委拨款25万元给民中建起1幢面积为1656平方米的教学楼。
毕业的每一届壮文生有20多名考上高一级学校,为广西壮文学校输送了70多名合格的初中生。
2001年,东兰中学停止招收初中民族寄宿班,这个班由民中招收,每年招收1个班50名学生,1个民族生每月享受自治区民委补助费50元。
2002年,县投资1200万元将县民族中学整体迁至县城第三开发区重建,占地面积4.27公顷,建成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各2栋及学生食堂楼1栋,建筑总面积共1.3万平方米。学校各种教学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建有学生电脑室、教师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设有卫星地面接收站和闭路电视系统等现代化教学设备,设置自动广播网和食堂IC卡网及理化实验室。图书室藏书约1.5万册,学校每年还订购60多种报纸杂志供师生阅读。2003年8月,全校师生正式到新校址开学上课。
2004年秋,在全县招收民族班和壮文班各1个,每个班50人。2005年,全校共有30个教学班,学生近2000人;教师90名,其中专任教师75人。在任教师中,中学高级教师5人,中学一级教师45人,任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