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卫生监督

第四节 卫生监督

公共卫生 1987年4月,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开始启动。1990年6月,县政府以兰政发〔1990〕92号文转发县卫生防疫站《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的要求,全县普遍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以及生活饮用水的监测分析工作。是年,全县服务性行业(不含食品行业)共462户,从业人员774人,接受体验587人,体检率达75.8%,发放健康证587本,发证率75.8%;发放卫生许可证114份,发证率为24.7%;服务性行业建档单位419个,建档率达91.6%。1993年,县卫生防疫部门经常深入全县各乡镇和部分村屯对碘盐进行检测,共检测327份,合格式223份,合格率为68.2%;不合格80份,占24.46%;无碘24份,占7.34%。1995年,县卫生防疫部门先合对武篆小学、兰木小学、泗孟小学、隘洞小学、伦界小学院5所学校7~14周岁共2135名学生进行甲状腺肿大率调查,发现甲状腺生理性肿大265人,病理性肿在12人,占12.97%,均已发放药物防治。卫生防治部门还对县钢精厂、水泥厂、制药厂、毛巾厂、农机厂等灰尘较多的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前后共监测了22个粉尘作业点,50个样品,合格率仅为50%。2000年,县卫生防疫部门继续开展地方性甲状腺肿防治工作,共检测1700人,发病104人,发病率为6.11%,与1986年相比,发病率下降了8.3个年百分点。2001年起,县卫生防疫部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及从业人员体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表25-3-5 2001—2005年县集体供水单位监测情况表

图示

表25-3-6 2001—2005年县服务业监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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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 自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县委、县政府批准设专职卫生监督员和兼职监督员,县防疫站作为食品卫生法受委托执法机构。1986年,全县对食品服务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为81.5%,五病调出率为90.24%,建立档案率及办证率均为100%。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员流动性大,每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越来越规范化,每年除正常的食品从业服务人员体检及发证工作现场评审,加大对食品监测,加大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力度,没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根据《街头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针对性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以熟肉摊、烧烤摊、酸摊、米粉摊、稀饭摊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对违法者依法进行各种行政处罚,对不服从管理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使街头食品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得到改善。2005年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目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共处罚户数165户次,其中警告或责令改正122户次,罚款29户次,共计人民币4000元,责令停业3户次,没收销毁食品361.51公斤,取缔非法经营行为8户次。开展春节及五一节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生产大检查,召开各种卫生监督会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3·15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及食品卫生知识专题咨询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劳动卫生 1986—2002年,开展对辖区内各厂、矿、场劳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尤其是从2002年起,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派员到市、区参加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根据有关法规及结合东兰县实际,草拟《东兰县职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向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小册子,要求用人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职工共同学习,负责举办各类卫生知识培训班,经过多次培训学习,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2001年只有1个单位92人参加健康体检,2002年有6家用人单位组织职工311人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2005年,全县21家用人单位组织职工1231人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https://www.daowen.com)

餐饮具消毒 1997年9月正式成立东兰县餐饮具消毒中心,推进公共餐饮具的统一集中式消毒,使用消毒合格餐具,覆盖县城各饮食摊点。1998—1999年覆盖到部分乡镇,落实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专抓消毒餐具的卫生监督工作,同时配合各乡镇做好消毒餐具监督工作。2002年《消毒管理办法》实施后,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用品的监督监测,每年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样品检测齐全,通过监测整改,促进各医疗单位提高消毒质量。2005年集中式消毒餐具已覆盖东兰、隘洞、长乐、长江、金谷、武篆等乡镇,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

岩滩水电站库底卫生清理 1991年10月,岩滩水电站下闸蓄水前,为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库周及下游人群健康,河池地区行署移民办事处与河池卫生局签订承包合同,地区卫生局将岩滩水电站东兰库区的全部卫生清理任务交给河池地区防疫站和东兰县卫生防疫站共同承包完成。1991年10月,地区防疫站、县卫生局、县移民局、县卫生防疫站等单位组成卫生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采取定片包干,定任务,定指标,定质量,定完成时间的等办法,按质按量完成。消毒清理工作内容主要是对猪栏、牛栏消毒,粪坑、粪池填埋和部分坟墓进行消毒,并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1991年10月20日—11月9日,参加人员有东兰县卫生防疫站31人,地区防疫站4人,清理范围包括大同、长乐、四合、三弄、隘洞、东兰、长江等乡镇的库底。第二阶段为1992年3月1日—3月19日,是对第一阶段剩余任务进行最后攻坚,重点在大同乡和龙村、平勇村和坡豪乡。1992年5月11日—12日经河池地区岩滩水电站水库库底卫生清理验收,经核查库底应消毒猪栏、牛栏等面积13.88万平方米,实际消毒14.2万平方米,完成102.3%,厕所粪坑实有面积5.46万平方米,实际消毒5.86万平方米,完成107.4%,坟墓实有422座,已全部清理消毒。消毒前后各随机采样15份进行细菌检验,细菌总数杀灭率90%以上有14份,占93.33%,85%以上1份,占6.7%,大肠菌群杀灭率90%以上13份,占88.7%,80%以上2份,占13.3%,经过核查验证,东兰县库区卫生清理已按合同规定的任务全面完成,消毒质量符合设计报告要求,认定验收合格。

学校卫生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主题,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对高考学生体检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县学生健康状况及生长发育情况。1986—2005年在校学生体检及资料汇报情况见表(25-3-7)。加大学生集体用餐、学生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在校园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每年均能对县城及部分乡镇中小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束后,对学生的生长发育指标评价、汇总,及时向学校、家长反馈,对发现有阳性体征学生,向家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学校开展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宣传,协助校医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生理特点教育。

表25-3-7 1986—2005年县学生健康体检及高考体检资料情况表

图示

计量认证 1999年6月1日起,卫生监督监测和检验均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要求运作,申请检验项目数168项,能开展检验项目数140项,在试运作阶段,食品卫生检验115份,食具检验49份,水质全分析44份,医疗单位消毒监测检验11家78份。1999年11月6日自治区卫生厅计量认证办公室开始对疾病防疫站进行初审,11月26日正式通过自治区级计量认证评审。2000—2004年均按《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来开展监测检验工作,向社会做出公证、科学、准确的卫生质量评价。2004年10月开始疾病控制中心着手建立新的质量管理体系,于2005年年初向广西计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审。同时增设血清学检测实验室、测氨室、样品受理室,并增补了培养箱、高速离心机、酶标仪等一批新仪器设备。从2005年5月1日起,按新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开始运行,开展六大类169项检验检测及报告工作。其间,在广西CDC专家的指导下,质量体系得到完善,经中心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达到计量认证评审要求。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治区计量认证评审组的现场评审。2005年9月26日完成评审组提出的11项整改意见。2005年10月29日正式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