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调查

第四节 土地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把东兰县列为第一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又称土地资源调查或土地详查)铺开县和河池地区试点县。后因领导变动和经费困难等原因,直至1987年3月才由县土地管理局编写土地资源调查任务书,牵头具体负责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987年,成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拿出4万元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经费,并从县农业委员会、土地管理局、农业局、水电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区划办公室和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抽调19名专业技术干部组成专业队,承担外业工作。制定了外业调绘方案和规定了内业技术要求,对专业队员进行技术培训。12月,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业队开始以东院镇作为试点进行外业调绘。

1988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专业队签订了外业调绘经济技术承包合同,在全县铺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完成全县当时16个乡镇148个村公所(街委会)、2个国营林场、1个园艺场、1个农科所和1个种畜场的620多个行政权属境界的核定工作。在这些行政界线调绘中,达成协议并签章的占97%,有争议的3%。全县原有62处行政界线界址不清,权属不明,通过这次核定,其中56处行政境界问题得到解决。同年8月,外业调绘工作转入地类调绘。年底完成687张航片的外业调绘工作,并把全县土地划分为8个一级类、30个二级类、32个三级类、13个四级类。外业调绘编制了航片、地形图检索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细则;外业调绘航片(隔号片共687张);外业调绘地类登记手簿;飞田飞地调查登记表;万分之一地形图行政权属境界图;十六万分之一行政权属境界示意图;土地行政境界核定协议书和五万分之一示意图;耕地中地埂扣除系数实地勘测及丈量记录表;外业检查验收资料。1989年,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业工作正式启动。先后完成了航片转绘、面积量算、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编制和调查报告的编写等项工作。1990年5月,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全面结束。

内业工作完成单投仪转绘选点、刺点、对点记录手簿,单投仪分带转绘记录簿,转绘精度实测验证记录表,转绘精度检查记录簿,转绘面积量算底图,图幅控制面积量算表,图幅碎部面积量算表,图幅面积汇总表,线状地物面积统计表,零星地类面积分类统计表,县、乡、村级各种地类面积汇总统计表,碎部面积量算精度检查记录表,线状地物面积量算表,县、乡土地面积量算接合图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集,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说明书,县级五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乡级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乡、村各种地类面积汇总表。

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全县土地总面积为24.20万公顷,耕地面积2.69万公顷,园地面积635.22公顷,林地面积7.69万公顷,牧草地面积1643.67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708.35公顷,交通用地421.45公顷,水域面积2932.4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1.54万公顷。

1990年10月20日,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河池地区土地管理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东兰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进行检查,总评分为90.3分,成绩优秀,顺利通过验收。1993年,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参加全区评比,荣获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1—2005年全县没有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土地变更调查

1996年,县进行了第一次土地变更调查统计,与1990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各项数据比照有如下变更:全县耕地面积15846公顷,减少了1810.25公顷;园地面积为635.87公顷,增加了240.98公顷;林地面积7.66万公顷,减少了283.73公顷;牧草地面积1.63万公顷,减少了127.9公顷;城镇居民点和工矿用地面积为2715.74公顷,增加了7.4公顷;交通用地面积为550.24公顷,增加了128.79公顷;水域面积5051.7公顷,增加了2119.2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2.58万公顷,减少了274.2公顷。八大地类4增4减,增幅最大的是水域,这是由于岩滩电站封水发电后增加河流水面的结果;交通用地增加,主要是323国道改建和扩建;园地增加的原因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果木林的效应。耕地减少量最大,其原因有四:一是岩滩电站库区淹没境内耕地1641.4公顷(其中水田511.5公顷,旱地1129.9公顷),二是国道改建和扩建占用耕地88.44公顷(其中水田30.72公顷,旱地57.72公顷),三是自然灾害毁坏耕地62公顷(其中水田2.19公顷,旱地59.81公顷),四是非农业建设用地21.81公顷(其中水田4.93公顷,旱地16.88公顷)。此次进行的土地变更调查,只是在统计数字上进行变更,没有开展外业调查和图斑变更。

1997年,县进行第二次土地变更调查。这次调查虽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加上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部分林地、园地未能调查,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的草图又不大规范,资料收集不全,部分乡镇的土地统计台账未能完全建立,整个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1998年8月,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第三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并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变更调查结果:耕地1.5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5%;园地640.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林地7.6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4%;牧草地1.6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居民点和工矿用地271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交通用地70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水域503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未利用地12.5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61%。1999年至2004年,县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若干规定》的要求,按照月清季累、半年预报、年度统计的制度开展日常性工作,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每年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并通过检查验收,变更调查结果见表(17-1-3)。2005年全县未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表17-1-3 县土地详查(1992)与历次土地变更调查地类变化对照表 单位:公顷

图示

注:2005年未进行土地变更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