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监管
1986年起,人民银行县支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开展金融业务监管工作,主要采取报告制度、年检制度、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办法进行监管。
1989年,开展“以划缴财政性存款”为重点的稽核,解决各专业银行乱挖存款、挤占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的问题,共计进行稽核19次,查出被转移的财政性存款户3个行38户,收回转移财政性存款91.9万元,收回利息3.9万元,罚款1.6万元,达到了“紧缩银根和整顿金融秩序”的目的。
1990年对建设银行县支行信贷投向的稽核和对各专业银行发放的工业、商业、建筑企业贷款等3项流动资金贷款及其流向、归属的稽核,摸清各专业银行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的情况,严格流动资金管理,防止扩大固定资产贷款投向规模。
1991年,以组织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围绕以优化贷款结构、盘活存量、清仓挖潜、压缩3项资金,抓好信贷资产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建设银行县支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常规稽核和对农业银行县支行及所属营业所的贷款投向的稽核,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坚持按月考核、按季监控的信贷监控方法,使各项贷款始终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限额之内。
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通过对工商银行县支行、农业银行县支行发放贷款情况的现场稽核和对工、农、建3家商业银行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情况的专项稽核,查出县工商银行转移财政性存款、漏缴存款准备金、超范围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问题,责成该行限期纠正,并做出退回利息和罚款的处理。在执行存贷款利率方面,当时出现一些金融机构违反利率政策,除支付存款利息之外,还以实物或现金等形式付给客户“好处费”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以吸收储蓄存款,查出给客户好处费的费率最高达8.5%,扰乱了金融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人民银行县支行及时介入,召开辖内金融联席会议,指出问题的危害性,制止了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https://www.daowen.com)
1995年以后,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由上级行核定总量,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工作重心是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投向窗口的管理和分类指导,依照上级行下达的考核指标,贯彻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坚持按月和按季分别对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比例监测,上报“商业银行备付金、存贷款比率月报”“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季报”及情况分析材料,促使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大力组织存款,积极优化贷款增量,盘活信贷资金存量,督促金融机构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投入。
1996年加强对利率的监管,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同业公约,采取金融机构间互相监督的办法,并利用有线电视进行宣传,在金融机构场所张贴《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公告》,提高社会透明度,并先后进行3次利率执行情况大检查。
1997年金融监管的重心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监督,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从农业银行脱钩出来的18个农村信用社存贷比例从年初的76%降到年末的74%,不良贷款比例由年初的38%降到年末的36%;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例由年初的45.8%降到年末的31.3%。同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分析,通过对6个项目的检查,涉及22个金融机构,涉及金额8.88亿元,查出违规金额1.25亿元,纠正金额7163万元,对其中3.13亿元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在维护金融秩序方面,出现商业银行以不正当手段抢客户,保险公司为抢险种互相攻击,彼此中伤的不良现象,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对农村基金会进行检查和监测,摸清全县农村基金会营运情况,重点对3个基金会进行检查,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加强彩票市场的管理,取缔无证摊点1个。
1998年,对辖区内6家金融机构其及信贷管理情况的检查,检查笔数1638笔,涉及金额5518万元。发现越权审批贷款27笔,金额231万元;审贷未分离贷款698笔,涉及金额1506万元,“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未落实的有9811笔,金额1685万元;异地贷款未在人民银行备案7户,金额220万元;信用贷款916笔金额484万元;逾期两年以上贷款970笔,金额1831万元。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以及信用社的“三防一保”(即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保银行资金安全)进行督促检查。人民银行县支行先后与自办经济实体——东兰县巴王养猪场、东兰县银兴综合服务部全面分离。
1999年至2005年,把金融监管重点放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督促各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档案与监管数据库,落实值班制度和重大金融风险快报制度,重心放在防范金融风险的预警上,对金融信贷资产质量低的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化解方案,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实行跟踪监控,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推行工效挂钩办法,坚持谁放贷款谁负责催收的原则,防止出现新的贷款沉淀,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对“两呆”(呆账、呆滞)贷款,争取政府、政法部门的支持,加大收贷收息的力度,同时协助企业搞活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以及银行利息的支付能力和偿还能力。严把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关,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摸清掌握基金会、信用社的资金寸头、资金营运情况,匡算备足资金防止提挤,预足1500万元作为与基金会进行清算和支付信用社到期存款,应急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