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管理

第三节 经营 管理

生产管理

1986—2005年,全县企业一般设厂级、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机构,生产规模较大的压力锅厂、制药厂、泡沫玻璃厂等企业设厂、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机构。车间、班组是企业内部的生产单位和经济核算单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开始实行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产销结合,逐步改变过去只管生产不问销售,只抓管理不问经营的状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至1991年,工业企业全面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生产管理也由较单纯的生产型管理逐步走向生产经营型管理。1995年以后,县经委实施企业生产成本管理,对企业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坚持节能降耗,实行成本倒算,县属工业企业产品成本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各企业降低生产成本10%左右。

质量管理

1986年后,各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起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职工质量意识,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90—1995年,县办工业企业大部分建立健全三级质量管理网络,原材料入库、生产工艺、成品出厂均有严格的检验手段,关键工序建立质量控制点。企业均建立厂内化验室,对主要技术指标和理化指标进行分析化验。生产过程中道道把关,上道工序不合格的半成品绝对不能转到下道工序,终端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能出厂,把产品创优、产品质量合格率与质量指标列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实行质量否决权,把质量指标同职工工资挂钩,重奖重罚,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至2005年,县内工业没有出现产品质量严重问题。1986—2005年,县属工业被评为广西优秀质量管理小组3个,先进质量管理小组7个;市优秀质量管理小组11个,先进质量管理小组23个。

安全管理

1986年起,各企业中普遍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车间、班组有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和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规章规程,企业每旬或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市县和主管部门每年组织2~3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促进企业生产发展。2002年后,东兰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县经贸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普遍建立安全生产网络,生产班组普遍设不脱产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人对班组,班组对车间、车间对企业,企业对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县政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票否决。1986—2005年,全县工业企业未发生人员伤亡、火灾和设备损毁等重大事故。

财务管理

工业企业自建设时起,均设置财务科,配备财会专职人员,负责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资金进行计划、组织、调节、监督及企业生产、技术、劳动、物资、销售、财务、生活等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企业制订有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有关部门每年组织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以维护国家财产的完整,执行国家的分配政策和有关规定,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企业编制年度和月、季财务收支计划,月初编报上月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各工厂的产品品种、产量、产值、质量、工资总额、利润、成本、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随着改革的深入,1992年起,重点考核企业产品产量、产值、产品销售率、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物耗、成本、产成品资金占用等技术经济指标。1993年,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会计科目统一调整为资产、负债、长期借贷、成本损益等类。1994年起,实行新的会计制度,县办工业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新税收制度,征收增值税。1998年后,在县属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对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是搞好经济运行中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分析,促进企业扭亏增盈。至2005年,在县内企业全面推广“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经营模式,国有企业实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