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第三节 信访 工作制度

制度建设

1986年制定了领导包案制度、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

1990年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等级制度、信访案件交办、回报制度及信访情况报告制度。

1992年制定了重要信访情况月报制度。

1995年根据河池地委办公室河地办〔1995〕2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群众逐级上访制度。

2000年,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谁接待谁协调处理制度。

2005年,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制定了10项工作制度:①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②信访工作包案制度。③信访工作交办制度。④信访事项督查制度。⑤信访情况通报制度。⑥信访工作排查预报制度。⑦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上报制度。⑧信访责任追究制度。⑨县领导接待日制度。⑩干部下访制度。

制度实施

日常接待制度 负责接待县境内外群众等来访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乡镇、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参与非正常上访处置,维护群众来访秩序,指导检查乡镇和部门群众来访,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方法处理问题等工作。

领导接待日制度 1988年5月20日,东兰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县领导接待日制度,确定了每月的20日为县领导接待日,值班日配双线进行(部分单线)。1988—2005年县领导共同参与接待群众来访284次,接待群众2083人,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案件275件。

表8-2-3 1988—2005年县领导接待日情况统计表

图示

信访信息工作制度 1988年,东兰县信访局建立了信访信息工作制度,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去搜集和上报信息: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要求,将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写成信访简报向各级领导汇报;二是定期综合分析全县信访热点难点,将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写成文字汇报材料向县领导汇报,及时反映群众的强烈要求;三是密切注视全县信访动态,及时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对全县异常信访动态和超级上访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对重大集体上访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信息,及时准确报告县委、县政府。

表8-2-4 1988—2005年县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统计表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