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会议

县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1986年3月至1987年11月,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29次会议,做出《关于在全县人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增收节支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检察工作,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决议》《关于部分变更1987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等。

1986年6月25日,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县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检察院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情况的报告,做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增收节支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检察工作,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审计机关、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狠狠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经济上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那些乘改革之机,损公肥私、贪污浪费的不良现象,加强财政和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使用好各项资金,保障东兰县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县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1987年11月至1990年9月,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34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同意县政府扩大县城城区规划的决议》《关于调整1989年县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东兰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东兰县第九届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暂行办法》等。

1988年10月,市场上食盐供应紧张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一时间,抢购之风盛行,盐价一直高居不下。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商业局关于食盐供应问题的专题汇报,责成商业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调进食盐,平抑市场盐价,满足群众需要。一个月后,全县就恢复了食盐的正常供应,稳定了人心。

县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0年9月至1993年11月,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32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审议县政府〈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工作情况汇报〉的决议》《关于农村县、乡人大代表带头完成地膜玉米种植任务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意见〉的决议》;根据县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授权,常委会做出《关于批准1993年县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等。

1992年10月,全县造林灭荒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打好造林灭荒攻坚战准备情况的专题汇报,提出了层层落实造林灭荒责任制等意见和建议。县政府采纳后,在11月初召开的全县造林灭荒决战动员大会上,决定实行县、乡、村、队四级干部分级承包山头责任制,并把造林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88个灭荒点落实到县直各机关单位,一包到底,促进了全县造林灭荒工作的开展。

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3年11月至1999年1月,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25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东兰县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做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我县境内“五荒”土地开发利用的若干规定》《关于对统计法、税收征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决定》《关于制止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决定》,审议县政府《关于东兰县“九五”时期实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的报告,通过《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等。(https://www.daowen.com)

1994年6月23日,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东兰县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后,1995年5月,常委会又组织力量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在总结成绩、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规定》进行反复修改,于6月下旬又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逐步完善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性措施。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1999年1月至2002年10月,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26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调整县1999年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计划指标的决议》《关于批准〈东兰县县城市容管理若干规定〉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批准2000年县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2001年县财政收入计划指标的决议》等。

2000年11月和2001年9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为了推进以法治县的进程,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审查县政府《关于200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及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意见的报告》,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后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2002年10月至2005年12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23次会议,做出《关于批准〈东兰县2002年财政收支预算数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东兰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的决议》《关于批准〈东兰县2004年财政收支预算数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东兰县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数调整方案〉的决议》等。

2002年12月8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2002年财政收支预算数调整方案的报告,做出《关于批准〈东兰县2002年财政收支预算数调整方案〉的决议》,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依法理财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增收节支,搞好收支平衡,促进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2004年11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科技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县政府尽快出台配套措施,落实责任,抓好项目后续管理,确保全面完成会战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会战建设成果,发挥科技在实现富民兴县新跨越中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