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县建设局
1984年,东兰县基本建设局更名为东兰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同时成立房地产管理所(原称农房办公室)、建筑设计室、环境保护办公室和城乡规划施工管理办公室。1985年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1986年5月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988年1月县城乡建设环保局改称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地址位于县五峰路241号,核定编制5人;同年10月成立城市管理监督队,时下属单位7个,事业编制28人。1997年3月,撤销城乡建设委员会,改称县建设局,同时另设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办公室也随环境保护局的成立而消失,局机关内设秘书股、财务股、定额招标管理股,行政编制6人。下属单位6个,事业编制47人。2001年8月成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事业编制2人;同年9月成立燃气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2人,人员均由县建设局内部调剂。2002年3月,县机构改革时,局机关增设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其他机构不变,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2004年8月,县将城市管理监察队和环境卫生管理站划归新成立的县市政管理局。至1988年1月,东兰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改为东兰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定编制为局行政5人,不含下属的环境保护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建筑设计室。2005年,县建设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变,下属机构有房地产管理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设计室、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17人。
1986—2005年历任局长(主任):曹品琪(1986.1—1986.7)、阎宽(1988.1—1989.9)、韦友清(1990.10—1994.1)、李金树(1994.1—2002.1)、宋清韩(2002.1—2005.5)、祝志克(2005.5—2005.12)。
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992年4月成立,负责全县各产权单位公有住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县体改委主任、建委主任、计委1名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有财政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统计局、总工会、人武部、土管局、税务局、供电局、人事局、劳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为其二层机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任由体改委1名副主任担任。1997年3月机构改革后划归财政局管理,主任由财政局1名副局长兼任,核定编制2人,人员从县体改委调入。1998年3月,县房改办对外独立,牌子不变,业务范围不变,人员关系隶属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编制归属县财政局。2005年改称东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业务范围和人员关系不变。1992—2005年历任主任:牙国高(1992.11—1994.1)、黄素谋(1994.2—1997.3)、梁俊(1997.3—1999.12)、莫正光(1999.12—2005.12)
县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
1992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县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主任由体改委主要领导兼任房改办主任,副主任、成员分别由体改委和财政局1名领导和1名干部组成,1997年随房改办转到财政局。主要职责是根据县房改政策对住房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与房改办合署办公。2005年12月,东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东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通知》,成立东兰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县人民政府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https://www.daowen.com)
1992—2005年历任主任:牙国高(1992.11—1994.1)、黄素谋(1994.2—1997.3)、牙廷壮(1997.3—2005.12)。
县环境保护局
1997年3月县机构改革时,从城乡建设委员会分开,成立东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地址位于县五峰路二巷40号,作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局机关内设秘书股、监督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环境监测站。2001年11月为地区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机构编制以县管理为主,核定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2005年,县环保局下设业务综合股、监督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编制数不变,实有人数7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1997—2005年历任局长:班荣才(1997.3—2002.3)、黄河(2002.3—2004.9)、陈锡东(2005.5—2005.12)。
县市政管理局
2004年8月26日,成立东兰县市政管理局,机构编制10人,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位于县五峰路40号,负责主管城区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规划、绿化、路灯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及行使市政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将原县建设局的城建监察大队、环卫站、水厂(现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兰分公司)及新设的园林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划归市政局管理。
成立初始,无办公楼,暂在原武装部办公楼二楼办公,后因建设需要于2005年10月迁到一所右侧二楼办公。县建设局配给市政监察大队皮卡车1辆,2005年6月,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赠送市政局1辆半新旧蓝鸟小车,同年11月,县政府拨款购置液压升降机1台,用于县城区路灯检修和路树剪修工作。2004—2005年历任局长:王彩谋(2004.8—2005.4)、黄福康(2005.4—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