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地方税务

第四节 地方税务

税种

1994年起,县地方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产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

财产行为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于1991年开征,2000年暂停征收;屠宰税于1950年开征,2003年停征。

营业税 1994年税制改革时娱乐业税率在5%~20%幅度内,具体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2001年5月1日起国务院规定,娱乐业税率统一按20%执行。2003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个体经营及其他个人征收营业额的起征点进行调整,确定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免征营业税。从2004年7月1日起调整台球、保龄球税率,按5%征收“娱乐业”营业税。

所得税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即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所得税进行合并,适用的税率由原来的55%~38%统一调整为33%。1999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了第二次修改,从1999年11月1日起,取消了关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规定,恢复征税。2002年底,国家出台政策,其中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收收入

1994年8月,东兰县地方税务局地方挂牌成立,是年后4个月的税收收入包含在国税统计的数据内,没有单独统计。1995年,地方税收收入195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27.6万元。

1999年,税收收入1151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2001年,税收收入2829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623万元,是收入最高的年份。

2005年,税收收入2934万元,其中营业税1524万元,企业所得税201万元,个人所得税815万元。

1995—2005年,累计组织入库地方各税1.67亿元。

表18-2-3 1995—2005年县地方税务局度税收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图示

表18-2-4 2001—2005年县地方税务局分税种税收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图示

注:其他税费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

税收征收管理

税务登记 1994年机构成立后的几个月开展税源调查,初步掌握征管税种和税款测算。1995年,县地税局接管的纳税户为1210户,将所有地方纳税人纳入户籍管理范围,并将国地税共管企业户编入领取地方纳税人管理登记簿,较好地区分了自管户和国地税共管户。1999年以全面开展地方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为契机,对纳税人按不同类型进行税务登记和注册登记,即对正常纳税户核发证件,对边远山区小额纳税户(临时经营户)只进行税务登记不发证件。到2005年底,全县地税管辖总户数为2280户,其中企业80户,个体2157户(自管827户,共管1330户),行政事业单位27户,其他16户。

表18-2-5 1995—2005年县税务局税收登记户数年度统计情况表 单位:户数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注:共管户为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户。

纳税申报 1994—1996年,对企业实行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体户采取自行申报和税务部门上门征收两种方式,纳税申报率低,纳税申报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表不规范、不统一。1997年开始推行“银税一体化”申报方式,即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在每月纳税期限内到银行存入税款,由银行划转税款。到2005年底全县地税系统采取“银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方式的地方纳税户共670户,占全县地方纳税户总数的32%,纳税申报率达到95%以上。

征管改革 1994—1996年,县地税局实行传统的专管员制度,即专管员集征收、管理、检查职能为一体,征管效率和质量不高。1997年实行征收、管理、稽查职能三分离。征管方面实行按行业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模式,分两步进行征管改革,调整征管、稽查人员配置,分清职责。通过建立办税服务厅并完善其他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了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到税务咨询等一条龙服务;2001—2003年,推行“集中征收、分片管理、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即在地域上相对集中受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将城区、乡镇的各类纳税人按地域分布划分,实行以片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每个片管员均对本片的管理质量负全责;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强调管、查结合。同时进一步理顺征管机构,撤并部分乡镇小税所,集中人力和财力,强化重点税源征管。

税务稽查 1994年12月15日,根据河地地税函〔1994〕11号文件精神,内部机构设置稽查分局,尚未独立开展稽查业务。1995年,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重点税源进行稽查,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117个,查补税款31.56万元,其中营业税14.15万元,房产税9.28万元,企业所得税0.8万元,个人所得税0.13万元。

1996年以后,税务稽查体制实现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是年检查24个纳税户,查补税款27万元。

1998年,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企业欠税检查,共检查企业101家,查补地方各税71万元。

2000年,共检查98个纳税户,查补税款116万元。

2001年,共检查115个纳税户,查补税款102万元,是检查纳税户最多的年份。

2002年,共检查107个纳税户,查补税款47万元,罚款17万元,是罚款数额最大的年份。

2004年,共检查62个纳税户,查补税款154万元,是查补数额最大的年份。

2005年,共检查41个纳税户,查补税款76万元,

1995年至2005年,全县地税系统共稽查694户,处理涉税案件20起,查补入库各项税款772万元,罚款44万元,加收滞纳金7万元。

表18-2-6 1995—2005年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查补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图示

税收宣传 1995—1999年,县地税局在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期间,分别以“税收与改革”“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税收与未来”“税收与公民”“记住纳税 利国利民”等宣传主题,突出税制改革和地方税知识、税收征管范围调整和换发税务登记证、加强税收征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2001—2003年,重点加强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2004—2005年以农村税费改革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内容进行宣传。其间,县地税局组织地税干部、当地党政领导、纳税人近1000人参加税法知识考试、竞赛,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累计达3万份,并与县财政局、县国税局联合组织文艺宣传队到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演出60场次,观众累计达3万人次。

税收信息化建设

办公自动化 1995年,县地税系统只有计会股使用计算机,办公室仅有1台“四通”打字机,仅限于打字等简单的操作。1998年起,计算机逐步在全县地税系统普及,复印件、传真机、打印机、摄像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陆续装备县局各股室。到2004年9月,在局机关所有股室都备齐了计算机,达到人手1台,同时试运行局域网络。2005年9月、12月县局网络分别与市局、自治区局联网,县局领导、各股室及分局均使用公文处理系统,加快文件的传递速度,初步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征管信息化 1994—1997年,全局仅有1台计算机,税款征收以手工开票为主。1997—1999年,先后给局机关每个股室及各基层所分别配备了1台计算机和打印机,征收窗口人手1台计算机,并引进了旧的广西地税征管系统,由于资金缺乏、技术人员少、干部职工计算机操作技能生疏,征管系统的应用仅限于征收开票。2000—2003年,按“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新的征管模式要求,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建立了局域网络,全县各基层所与局机关的网络实现联通,全县地税系统实现文件管理、数据库共享、工作组内的日程安排、电子邮件等功能。2004年起,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全局配备微机已达40台,局机关所有股室都备齐了计算机,达到人手1台。2005年11月底,县、市、区三级网络连接,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在东兰县顺利推广使用,初步实现信息集中处理、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和公文网上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