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农民负担情况
1986—1990年农民年享受减免征粮、购粮任务的60%,全县每年负担农业税任务为90万千克,人均4千克。1991年恢复1980年前农业税任务后,全县每年负担222.8万千克,人均9.5千克。1992年岩滩水电站封闸蓄水后,损失耕地2000多公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县政府减免库区农业税任务20.9万千克。1993—2002年底,全县各年农业税任务为201.9万千克,按当时国家定价1元/千克计,折价为201.9万元。2003年,根据国发〔2003〕12号文件精神,以1999年各种税费为基数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1999年税费改革前全县农村“三提五统”(“三提”是指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五统”是指乡统筹,包括优抚费、民兵训练费、计划生育费、教育费附加和乡村道路建勤费)任务为372.1万元,人均14.5元,农业税任务为201.9万元(人均8.8元),全县农民负担总额(上述2项合计,不含特产税及附加,因特产税只在流通环节征收,不在生产环节征收)为574万元,占上年(1998年)人均纯收入1541元的1.51%,低于中央规定的5%以内的比例。税费改革后,全县农民负担农业税及附加为227万元,比改革前减少357万元,减幅达61.1%。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1个百分点征收,全县农业税任务为189.2万元。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
农民负担调查摸底和动态检测
1986—1993年,全县没有统一安排和布置农民负担调查摸底和检测工作,到1994年全县用2年的时间重点监测“六个一”(指一设照明用电、出售一方木材、一辆农用拖拉机、一名中小学生、开具一张证明和宰杀一头生猪)费用收取的监测。全县23个乡镇共建立110个农民负担监测点,其中照明用电25个观测点,出售木材支出的9个点,拖拉机年交费支出的15个点,船只开支的5个点,中小学交费的30个点,开具一张证明交费的7个点,宰杀生猪交费的19个点。1997—2003年,根据农村经营情况的变化,农民负担监测的重点转移到“三提五统”及农业税的征收上来。1997—1999年,农村经济情况统计以村为起报点,全县样本户涉及23个乡镇148个村(含城厢街委)444个村民小组1332个农户,样本户同时作为农民负担监测点。2000—2001年改为以乡镇为起报点,每个乡镇抽3个村,每个村抽3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3个农户,全县样本户涉及23个乡镇69个村207个村民小组621个农户。2002—2003年(乡镇撤并之后)仍以乡镇为起报点,全县样本户涉及14个乡镇42个村126个村民小组378个农户。据县农经管理部门统计和监测点农户账上反映,农民负担没有超出上级规定的比例(即占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2004年起,东兰县被确定为河池市两个农民负担监测县之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县政府选定东兰、三弄、长江等3个乡镇各3个村,每村3个村民小组共90个农户作为农民负担监测点,按时做好监测上报和年报汇总工作。2005年8月,全县印刷6万本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将部门监督与重点监测结合起来,建立群众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
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布〔1991〕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2年起,全县各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并按《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各项提留统筹的项目和标准,杜绝违反《条例》规定的各种自立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1993年,县委、县政府以兰发〔1993〕20号文件取消34个涉农收费项目,降低13个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同时印发《东兰县减轻农民负担暂行规定》,从源头上堵住了“三乱”(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的发生。1997年起,“三乱”现象有所反弹,年内查出14所中小学校自立收费项目11次,涉及金额19.4万元(已清退)。1999年清理项目2个,年减轻负担154.4万元。年内抽查19个单位,查出自立收费项目11项,涉及金额114万元,收缴上来的资金均按规定处理。2002年检查171个单位,查出学校自立收费项目4个,涉及金额6.39万元(已清退),涉案4人均受党政纪处分。2004—2005年共检查169个单位,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农业区划(https://www.daowen.com)
区划机构 1980年10月成立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委1名主管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县农委、经委、计委、科委和县财办等涉农单位1名领导组成。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人,由县农委1名副主任担任,另设副主任1人,安排一般工作人员3~4人,负责管理区划办日常具体事务。
由于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县农业区划委员会还成立有种植、林业、畜牧、水电、农机、气象、农经等各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由有关单位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抓相关专业的区划工作。
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的农业区划办公室为常设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2002年2月,县机构改革撤销区划办,职能划归农业局。
土壤普查 1980年11月—1981年3月参与对全县的土壤普查工作,调查了解全县的土壤类型、分布情况。
综合农业区划 1981年6月—1985年10月开展综合农业区划工作,包括农业季候资源分析、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资源调查与利用、农业机械化等综合农业区划,通过野外调查,室内资料分析整理,先后编制完成40多种县级各种专业图件、7篇区划报告和21篇专题调查报告及近30万个数据的农业区划资料表册,几经专家及县委、县政府、县人大领导审核、修改而最后完成,为以后的农业发展规划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材料和依据。
岩溶地区基本情况调查 1987年5月—1988年12月参与滇、黔、桂3省岩溶地区农村经济现状和开发规划调查,完成东兰县岩溶地区的峰丛洼地、峰林谷地、孤峰平地、农业资源和经济开发现状等基本情况的调查,为全面掌握岩溶地区基本情况,做好岩溶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打下基础。
水果资源调查与区划 1987年9月—1988年8月对全县水果品种资源和宜果地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相应规划,为各级政府分类指导水果生产提供了依据。
粮食产需问题调查 1989年3月—11月对粮食产需问题进行调研,分析供求关系,提出搞好产需平衡的措施和途径。
农业后备资源调查与区划 1991年8月—1992年12月开展对全县农业后备资源的摸底调查工作,查清了全县的低产水田和旱地、低产园地、低产林地、低产水面(称为“四低”)和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称为“四荒”)的面积、分布地点,综合分析和论证了农业后备资源的主要障碍因素及其开发潜力,为稳步健康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充分利用宝贵的农业资源等提供依据和服务。
果树发展规划 1994年2月—8月对发展名特优果树品种进行调查、分析和规划。
农用土地资源调查 1996年2月—1996年8月,对全县耕地资源、林地资源、园地资源、水面养殖资源和牧业草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名特优新品种资源调查 1996年6月—1997年3月对名特优新品种资源进行调查,掌握和了解全县名特优新品种资源情况及其开发潜力。
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化开发建设规划 1997年4月—8月对发展板栗、山羊等农业主导产业进行分析和规划。
年度农业资源跟踪调查 1995—2003年每年或每两年对现有农业资源进行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其变化原因和趋势,为农业的综合管理服务。
蔬菜生产调研 2002年3月—11月对全县蔬菜生产情况进行调研,调查、了解常规蔬菜和野生蔬菜种类、面积等生产情况并做出相应规划。
桑蚕生产调查与规划 2003年3月—2004年2月对全县桑蚕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发展桑蚕生产的措施建议。
农业资源跟踪及粮食安全调研与规划 2004年12月—2005年8月对全县农业资源及其变化状况进行动态跟踪调查、分析,了解粮食生产及需求情况,对粮食安全和今后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确保粮食安全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