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
1986—1990年,县物价局及有关部门累计检查316个单位(含国营、私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查出价格违法单位累计104个。违法金额180.43万元,实行经济制裁50.28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45.58万元,退还缴费者4.7万元。
1990—1995年,累计检查547个单位,查出价格违法单位278个,违法金额114.0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50.7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48.8万元,退还缴费者1.9万元。
1995年,开展4次有针对性的物价大检查,即以粮食为重点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化肥为重点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中小学收费为重点的行政事业性收,及品种价格和医疗收费。全年查出物价违法金额22.13万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88件(含职工物价计量监督站)。其中,重大价格违法案件2件,经济制裁5.9万元(上缴县财政3.71万元,罚款7301元,退还1.46万元)。县纪委组织有县监察局、三检办、教委、物价局等单位参加的检查组,45人次检查31所中小学校,发现有14所学校有违法乱收费行为,违法金额计5.59万元,经济制裁2.27万元,其中上缴财政8246.80元,责令退还学生1.46万元。秋季学期入学后再次检查,违法乱收费学校降到2所,违法收费金额2972元,与春季学期相比,分别下降86%和95%。
1996年3月,县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对全县15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审验。至同年5月,审核预算外资金800万元,从中发现17个部门和中小学校存在乱收费行为,违法金额计56.58万元。除3个情况比较复杂、涉案金额较大的部门待后处理外,其余均依法审理结案,收缴罚没款6.21万元,退还缴费者0.59万元。1996—2000年,累计检查848个单位,查出价格违法单位92个,违法金额442.56万元,实行经济制裁93.27万元,其中上缴县财政63.62万元,退还缴费者125.57万元,罚款4.1万元。
2001年,出动检查人员163人/次,先后检查80多个收费单位,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件,其中重大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74.78万元,实行经济制裁41.31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地、县财政35.01万元,责令退还消(缴)费者6.3万元,所处理的案件没有发生复议现象。组织明码标价实行情况检查107户,处理3户,商品明码标价率达95%以上。其中与地区物价检查所联合办案,检查纠正县行政机关违法收费15项,违法收入18.1万元全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令供电企业按规定从是年3月起,在城区及乡镇电价中取消变损、线损项目、仅此两项年降低群众电价负担30万元。
2002年,查出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10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1.64万元,审结并责令退还多收价款案件7件,实行经济制裁3.05万元。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以农电台区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农机服务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工商和集贸市场管理收费为重点,共立案查处涉农价格违法案件4件,查出违法金额38.96万元。已处理3件,实行经济制裁2.4万元。农村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金融、工商、粮食、食盐以及涉及外出(外来)务工人员、医疗、客运、教育收费等一些垄断行业和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种价格违法案件6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22.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财政7.78万元,责令退还缴费者14.9万元。查纠有误导性标价店家19个,对33个零售摊点给予口头警告,限期整改。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1件次,答复咨询15件,受理价格举报件13件,查处举报案件2件,实行经济制裁3.1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5180元,调查落实反馈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举报案件1件。
2003年,全年共检查263个单位,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起,查出价格违法金额30.38万元,已结案4起,实行经济制裁19.45元,其中退还缴费者6.71万元,没收上缴国库12.75万元;协助市局审结处理上年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件;受理价格举报件17件,其中职责内问题16件。联合县财政局、纠风办等部门,分别对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建设质量监督站等单位进行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对农业、供水、农机、供电等涉农部门、单位开展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乱收费行为。共检查中小学校107所,发现春季学期有3所学校在“一费制”之外,立项收取每生3~28元不等的作业本(练习本)费,多收金额0.28万元;秋季学期有2所立项收取练习册费(每生5~41元不等)和班会费(每生15元),多收金额1.22万元。责令各学校造册登记退还学生家长。对县内客运服务价格情况进行检查,查出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客运代理费和未经合法审批收取其他费,多收金额14.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3万元,退还缴费者,并处以5.2万元的罚款。对辖区内的县防疫站、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某医疗单位未经合法审批收费下发责令清退通知书,限期他们将非法所得3.01万元退还给缴费者。对机动车辆购买、落籍、使用等环节的收费检查,发现县直某部门在2001年1月—2002年12月,存在对农用拖拉机和摩托车乱收费行为,共查出违法收费金额1.09万元。(https://www.daowen.com)
2004年,组织开展以防治禽流感疫情、粮食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的市场价格检查,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质量技术监督检查、教育收费、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件,其中重大价格违法案件3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42.80万元,实施经济制裁43.50万元,其中责令退还交费者的19.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县财政的24.30万元。4月,对东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下属机构的收费检查,查出该局存在的自立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及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共多收金额1.95万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完成全部调查程序后,把案件移交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统一研究处理。是年5月—6月,与巴马、凤山县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实施对三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重点检查,在对县内重点医院单位的检查中,查出有价格违法金额8.8万元,全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9月,配合市物价局检查组,对县内供电企业2003年以来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61.7万元,交由市物价局处理。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从县政府办、教育局、审计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等单位抽调19人,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14个乡镇54所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和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春季教育收费大检查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对县种子经营单位(代销点)进行检查,查出违反粮食良种种子作价规定,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杂优水稻、杂优玉米销售价格,多收农民种子价款12.5万元,责令将多收部分如数退还给购种农民。对收费年审发现问题的进行集中检查,发现12个单位有违反现行收费政策规定乱收费的行为,查出违法所得18.6万元。
2005年,全年共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5.83万元,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经济制裁6.92万元,上缴县财政4.01万元,退还缴费者2.91万元;受理价格举报件15件,全都按规定及时答复。组织196人次,检查106个涉农价格和收费单位,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92万元,退还缴费者2.91万元,下文并将其余下的4.01万元没收上缴财政。对电力收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自立项目收取电力率管理费和扩大范围向非居民、商业用户收取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共查出其多收电价4.87万元,已将违法所得4.87万元上缴县财政。开展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在全县推行三色标价签,逐店逐户检查经营者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共放发标价签3万多张,并查纠有误导性标价行为的店3家,对18个零售摊点给予口头警告,限期整改,全县市场商品明码标价率达85%以上。组织力量对某单位存在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收费项目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检查,查出违法所得5.45万元。
表21-1-2 县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万元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