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办理
1986—2005年,历次人民代表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488件,县政府已全部答复代表。其中第八届(1986年至1987年11月)850件;第九届(1987年11月至1990年9月)684件;第十届(1990年9月至1993年11月)603件;第十一届(1993年11月至1999年1月)912件;第十二届(1999年1月至2002年10月)585件;第十三届(2002年10月至2005年)854件。代表们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广泛,涉及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凡能解决的切实给予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也纳入规划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因政策不许可或受各种原因限制实在解决不了的,则实事求是回复代表,不敷衍搪塞。
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联名提出要求县政府采取措施制止乱占耕地建房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改为建议,县政府于1986年7月7日颁发关于成立东兰县土地管理局的通知,同时配备了7名工作人员,并组织召开了全县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布置各个乡镇对非法占地、违章建筑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落实罚款数额及勒令拆除违章建筑物。关于要求县人民政府拨款成立东兰县种子公司的建议,县政府采纳后,于1986年10月21日发出关于成立东兰县种子公司的通知,并从县财政局拿出8万元作为建立种子公司费用。
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要求政府增加贷款扶持农民造林。县林业局从银行贷款66万元发放给全县农户,共完成造林面积1666公顷。代表们普遍提出要求政府制止占地建房,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照明难以及建议加强禽畜防疫注射、引进优良种苗、兴修水利、兴办乡镇小型企业等建议。县政府根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发出关于严肃处理城乡违法占地、违章建房的通知、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和运输管理的规定、关于试行畜禽预防注射承担责任办法的通知等,收到良好的效果。
县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三弄瑶族乡的代表提出要求在粮食开放、粮价上涨的新形势下,有关部门要增拨口粮救灾款解决“两户”(五保户、困难户)、“两属”(军属、烈属)的生活困难问题。县民政局接到建议后及时研究,决定增拨该乡救灾款,确保全乡群众安全度过荒月。泗孟乡的代表提出要求处理本乡黄某某占耕地葬坟问题。县法院接到议案后,院领导出面做黄某某及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当面解释法律法规,促进其思想转化,并自觉迁坟,恢复耕地原状。
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兰中(即东兰中学)至县电影院路段路面问题的建议,引起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及时与县公路局进行研究,决定由县政府和公路局各投资10万元铺设沥青路面,并及时组织力量投入施工,该路段已于1996年10月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某乡代表反映本乡某村民不服东兰县法院〔1995〕东民初字第26号判决书对其与某单位板栗纠纷案所做的判决,经多次申诉无效。为此,代表们联名提出要求司法机关重新改判的建议。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听取调查组和原办案人员的汇报,认为该案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县法院做出判决的主要证据是乡政府关于该争议地的确权决定,而乡政府这一行政行为属于越权批地的无效行政行为,同时有关证人向法院提供的证言也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确有重新审理的必要,县法院接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后,已决定中止执行第26号判决书,由县政府依法对争议地做出确权决定后再做出判决。
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关于尽快架通金谷乡的县、乡广播电视光纤联网的议案。县广播电视局接到议案后立即行动,经过努力,已于2001年6月将信号送到金谷乡。关于要求兴建隘洞大桥交通码头的议案,县移民局及时派人实地勘察,并划拨1万元给予重建。关于要求修通切学乡至南丹县断头路的议案,经过县政府的积极争取,自治区计委已下达以工代赈资金34万元、国债资金85万元,计划于2001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关于要求县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村级公路管护方案,明确责任,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村级公路长期发挥效益”的建议,县政府予以采纳,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东兰县通村四级砂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大会战通村四级公路项目交付管养的通知》,并在隘洞镇召开了村级公路养护现场会,明确村级公路维护保养的主体责任,确保道路良好畅通。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落实责任,指定1名领导负责组织督办工作。二是确定承办单位,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召开交办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承办责任。三是加强调研,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掌握和了解代表提出问题的实质性,力求寻找最佳的解决途径和办法。四是强化督办,注重实效,规定每年6月对承办单位进行一次督查,11月中旬再次逐个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答复时间拖延、进展缓慢的单位责令限期办结,对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采取跟踪督办、现场办理等多种措施,强化任务落实,确保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取得实效,使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