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没区及淹没补偿
淹没区域
岩滩水电站位于珠江水系红水河段,坝址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镇境内,是“七五”期间国家重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装机容量为121万千瓦,于1985年5月主体工程动工兴建,1992年9月下闸蓄水,封水后水位高程为海拔223米,县境内13个乡镇(东兰、隘洞、坡拉、兰阳、长江、巴畴、堂房、长乐、坡豪、三弄、大同、板坡、四合,2002年合并为东兰、隘洞、长江、巴畴、长乐、三弄、三石、大同8个乡镇),38个行政村(即板坡乡板坡村、信河村,大同乡平勇村、和龙村、天然村,三石镇板文村、弄美村、长洞村,坡豪乡更乐村、永模村、纳雄村,长乐镇长乐村、板登村,三弄乡板兰村、双苏村、深洞村,坡拉乡百建村、纳坤村、坡拉村,隘洞镇板老村、纳怀村、纳盘村、纳乐村、纳克村、纳克村、纳就村,东兰镇那亨村、同拉村、百豪村、田洞村,长江乡板隆村、三堂村、兰阳乡兰阳村、江洞村,巴畴乡板加村、巴畴村、巴英村,堂房乡板丁村、六隆村),353个村民小组,7843户3.76万人(含外迁北海三合口农场的444户2196人)涉及受淹。流程下起大同乡平勇村班马屯,上至巴畴乡(原堂房乡)板丁村纳朝屯,全长92千米,总面积2.33万公顷。受淹没常耕地1263.52公顷(含水田511.54公顷,旱地751.98公顷),开荒地377.87公顷(含河滩地),淹没林地143.53公顷,果地126.20公顷,牧地255.80公顷,淹没总面积2166.92公顷;迁(改)建工程占地269.40公顷(其中水田38.20公顷,旱地98.40公顷,开荒地132.80公顷)。淹没公、民房面积41.26万平方米,其中民房面积35.88万平方米(住房20.68万平方米,杂房15.20万平方米),公房面积5.38万平方米(住房4.78万平方米,杂房5994平方米)。淹没圩亭6座,水利渠道34.50千米、引水工程3处、灌站13处、机灌站7处、电灌站5处,人畜饮水工程76处,机耕路22.5千米、人行路101.10千米、桥梁527/25(米/座)、码头44处、交通船19艘以及输电线路、广播通信线路等公共设施。
表10-10-1 岩滩水电站库区东兰县淹没涉及人口情况表

表10-10-2 岩滩水电站库区淹没东兰县土地情况表 单位:个、公顷
(https://www.daowen.com)
表10-10-3 岩滩水电站库区淹没东兰县公、民房情况表 面积单位:平方米

淹没补偿
岩滩水电站一期工程正常蓄水位为323米,库区淹没常耕地1263.52公顷,其他耕地903.4公顷。淹没补偿面积庞大,人口众多,情况复杂,特别是电站水库蓄水发电后造成的库区交通难、饮水难、用电难、子女上学难、就医难问题突出。库水淹没码头、公路、机耕路、人行便道等,移民交通和学生上学只能靠竹排和三板小船。
1986年,县内继续实施岩滩水电站库区淹没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1988年初,能源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给予东兰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补偿总投资9343.2万元。199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原审定的岩滩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实物指标偏少,补偿标准偏低”为由,要求增加耕地面积等实物指标,提高补偿标准。1991年7月,能源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给予东兰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追加投资9933万元。1992年基本完成。按水田每亩补偿2400元、旱地每亩补偿1200元、开荒地每亩补偿40元,土地补偿资金4877.62万元。公、民住房每平方米补偿70元,杂房每平方补偿25~40元,全县共补偿公民房面积41.26万平方米,补偿资金3977.86万元,其中民房面积35.88万平方米,补偿资金1648万元(含外迁407.84万元),公房面积53.79万平方米,补偿资金805.65万元。林竹木、树木每株1元,竹木每根1元,油竹每丛5元;50~100厘米直径大树每棵25元,100~300厘米直径大树另定价;经济木、桐茶果已结果每株6元,古老衰死每株1元;板栗已结果每株30元,未结果每株10元,幼苗不补;柑橙等果树类的直生苗已结果每株80元,嫁接苗已结果每株40元(1984年以前,种植未结果每株10元,古老衰死每株1元),李梨树每株50元;荔枝已结果每株90元,未结果每株15元;龙眼、沙田柚已结果每株30元,未结果每株10元;芭蕉每株2元;桃树、枇杷、酸柚、酸梅、白果、石榴已结果每株20元,未结果每株5元,幼苗0.3~1元/苗;全县林木果树补偿123.98万元。围墙、圩亭、各种场地、砖瓦石灰窑、坟墓、沼气池(其中砖瓦石灰窑260个、坟墓4616个)等附属设施补偿128.15万元。交通补偿资金805.55万元,其中机耕路每千米补偿2.50万元,共22.5千米;人行路每千米补偿1万元,共101.10千米;桥梁每米补偿0.35万元,共527/25(米/座);码头每处补偿0.5万元;交通船每艘补偿0.6万元。水利设施补偿55.10万元(不含拉吉电站69万元),其中渠道34.50千米;引水工程3处;灌站13处;机灌站7处;电灌站5处。输电线路补偿资金82.11万元,广播通信线路共补偿资金76.67万元。人畜饮水工程从1985—1999年补偿76处260.32万元,2000—2004年从库区后期扶持基金中解决,共补偿105处115.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