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节 法制宣传 教育

1986—1990年,根据中央《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聘请54位法制宣传辅导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上法制教育课共400多场次,发放资料2万多份,广播宣传76场次,年均受教育12万多人。县司法局还与宣传部门共同举办“法制电影宣传周”活动,巡回播放《少年犯》《一场特殊的战斗》《爱与恨》《巫师的骗术》等影片和录像带30多场次。邀请县文工团下乡演出34场次,观众达26.6万人次,并将全县18个典型法盲案例绘制成96幅图画,连同宪法、刑法图解118幅巡回展出,强化宣传效果。组织法制宣传辅导员编写“两法”(刑事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学习讲义600多份,征订“两法”单行本4000多册,举办“两法”学习班107次,受训人数6075人,参加“两法”考试1.24万人,合格率100%。县委、县政府还将普法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泗孟乡定为全县普法面授试点乡。“一五”普法期间,全县党政事业干部职工参学率、学完率、考试合格率(简称“三率”下同)分别为98%、97%、96%;企业干部职工分别为98%、97%、96%;农村普法对象分别为85%、77.5%、75%;个体工商户分别为85%、81%、81%;城镇居民分别为86%、80%、80%。

1991—1995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政府提交的《东兰县“二五”普法工作规划》,通过《关于东兰县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993年初,县委、县政府发布《东兰县1993—1995年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学法、用法、依法治理是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其间,全县共书写法制宣传标语2220条、永久性标语20幅,出版法制宣传墙报、板报520期,上法制辅导课405场次,广播专栏360期750次,电视专栏20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3场次,年均受教育14.1万人。同时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二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给合格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二五”普法合格证书,不合格的责成补课,直至合格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征订区编普法教材5.3万册,翻印教材3.2万册,自编21个法律法规学习辅导资料,并印发3.1万份。

“二五”普法期间,县处级干部参学率、学完率、考试率、合格率(简称“四率”下同)分别为100%、100%、100%、100%;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别为100%、99.8%、98.4%、98.3%;一般干部职工分别为100%、99.8%、98.2%、97.1%;企业职工分别为100%、100%、93.1%、93.1%;城镇居民分别为91.7%、84.5%、81.6%、80.1%;个体工商户分别为98%、90.7%、96%、86.3%;农民分别为84.8%、81%、81%、80.6%。

1996—2000年,县普法办把邓小平论《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以及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以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农业发展与法制建设等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出台《关于依法治县的决定》和《“九五”期间实行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其间,县司法局与公、检、法等部门配合,制作“严打”图片、照片156幅,在全县各乡镇巡回宣传,观众达2万多人次;与工商部门联合举办企业法人培训班2期,参训人数230人;与县人民银行联合举行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四法一决定”知识竞赛,8个小组参赛,观众2500多人;与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法律园地》专题节目,每周用20分钟播放法制教育内容。会同有关部门举行禁毒知识竞赛,9个代表队参赛,观众2000多人;举行水法知识竞赛,12个代表队参赛,观众2500多人;举行“法进万家”知识竞赛,17个代表队参赛,观众2200多人。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把长乐、东兰、三石、中山4个乡镇和县府办、机械厂、国税局、东兰中学等单位作为示范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同时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1999年,河池地区对东兰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均在97分以上。2000年,河池地区在三石镇召开“三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现场会,推广东兰的做法和经验。

“三五”普法期间,全县党政事业干部职工的“四率”分别为100%、100%、100%、100%,企业职工分别为99%、98.5%、98%、96%,城镇居民分别为90%、90%、88%、88%,个体工商户分别为92%、90.5%、88%、88%,农民分别为82.5%、81%、80%、80%。

2001—2005年,县先后任命36名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和治安管理。组织开展“电信杯”法律知识竞赛,全县3000多名干部职工和学校师生参加竞赛,合格率100%。组织编写《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读本2万多份,上法律辅导课192场次,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单行本1000册,宣传资料2万多份,受教育人数2.8万人。组织县直32个执法单位开展法律宣传板报“一条街”活动,出版板报38期,张贴、悬挂宣传标语2500条,制作宣传图片180幅,出动宣传车120辆次,人员65人次。县还把长江乡兰阳村作为“民主法制示范村”、东兰镇巴拉村作为“依法治村示范点”,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等形式,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图示

2003年3月10日,县司法局在县城举行法律宣传活动

“四五”普法期间,全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四率”分别为100%、100%、100%、100%,企业职工分别为96%、96%、95%、95%,城镇居民分别为95%、94.5%、93%、93%,个体工商户分别为93%、92.5%、90%、90%,农民分别为90%、88%、8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