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共青团
组织机构
198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委员会(简称团县委)在编干部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县直团委书记1人,希望工程办公室干事1人,为正科级单位。地址设在县政府大院内。书记和副书记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988年,全县共配备了464名团支部书记,选配了27名基层专职团干。1991年全县共有519个团支部,发展新团员5049人,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2307人,推荐153名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1999年10月,第一位竞选上岗的村团支部书记在长乐镇长乐村团支部书记直选现场会上产生。是年,全县共有基层团委29个,团总支17个。2005年,团县委机构编制保持不变,在职人数5人;全县共有基层团委27个,团总支2个,团支部274个,团员总数10958人。1985—2005年历任团县委书记:牙峰(1985.10—1989.12)、黄仕康(1990.3—1991.6)、韦昌泽(1991.6—1992.9)、韦康(1992.9—1997.7)、吴晓丽(1997.7—1999.7)、陆宇洲(1999.7—2001.2)、唐伟(2001.2—2002.2)、牙东豪(2002.2—2005.12)。
共青团东兰县委员会代表大会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1988年10月15日—1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9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第十二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题为《高举改革与奋斗的旗帜,带领全县青年为振兴东兰经济艰苦创业》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1名,常务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1991年10月19日—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2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第十三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题为《改革求实团结奋进》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19名,常务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1994年12月24日—2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89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第十四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题为《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肩负跨世纪的历史重任,为建设富裕文明的新东兰贡献青春》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19名,常务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十六次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5日—1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6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第十五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题为《肩负历史重任,响应时代召唤,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坚实的足迹写就跨世纪辉煌篇章》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第十六届委员19人,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十七次代表大会 2001年1月7日—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76人,会议听取并通过第十六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题为“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东兰县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第十七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务委员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第十八次代表大会 2003年12月20日—2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5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第十七届团县委向大会所作题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东兰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兰县第十八届委员会委员19人,常务委员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
“学雷锋”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987年,团县委组织全县学校团员青年开展以“像雷锋叔叔那样生活和做人”为主题的活动。1988年开展了以“学雷锋、树新风,大兴‘五讲四美’”为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1989年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学雷锋、立大志、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1990—1992年在青少年中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加强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学雷锋活动。1993—1995年开展以“一助一”爱心工程和志愿者行动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1996年开展生产突击活动210次,参加义务劳动2450人次,做好事1070件,涌现出学雷锋先进青年342人,标兵137人。1998年3月组织全县1万多名青年群众到红水河边开展以“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学雷锋活动。
青年志愿者活动
1999年6月正式启动东兰县“党建带团建”试点工作,全年完成了12千米长200公顷面积的共青竹林长廊开发、333公顷的板栗低产改造和333公顷猫豆项目开发任务。2000年组织团员青年投入“团员屯级路”建设大会战;9月5日自治区团委在东兰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暨试点工作现场会。2001年在三石镇纳合村建立了2公顷“石漠化治理”观音莲科学种植示范基地。2002年,在武篆镇东里村、长乐镇纳标村分别建有2公顷、1.33公顷的“桂牧一号”退耕还草示范基地。团县委还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了有关防范非典的知识,并向团员青年讲述了那些奋战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甚至英勇牺牲的医务工作人员的英雄事迹,号召团员青年向白衣天使学习,学习他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2003年,组织100多名团员青年先后在拔群故居东里村种下了150株松柏树和1500多棵桃树。2004年,组织200多名农村青年参加河池市举办的“农村青年劳务输出现场会”。实施“共青小康文明示范村”工程,争取到全市各级团组织援助资金和物资价值4万多元,在武篆镇东里村兴建了1个电子信息馆、1个致富信息长廊和1个篮球场。组织200多名团员青年,投入8000多元在武篆镇东里村韦拔群故居举行了以“发扬革命光荣传统,再造老区秀美山川”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英雄纪念林营建活动,共种植了连片5.2公顷3000多株桃树和300多株松柏树。
希望工程活动(https://www.daowen.com)
1997年,团县委联系到香港慈善有限公司何耀光先生捐赠20万元兴建面积为960平方米的中山瑶族乡江平希望小学。1998年,联系到陈廷骅基金会捐赠18万元兴建面积为660平方米的东兰镇福和希望小学教学楼。1999年,联系到东莞市团委捐赠20万元兴建面积为2320平方米的长乐花香东莞希望小学教学楼,并号召全县干部职工捐款3万多元资助全县万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2000年,联系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部队南海舰队陆战一旅捐赠25万元兴建面积为268平方米的兰木乡仁里海军希望小学教学楼;联系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捐赠100万元兴建面积为2145平方米的驻澳部队东兰县希望小学。2003年12月,完成制作“爱心助学——为东兰可友小学募捐活动”专题网站,引导广大网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隘洞镇纳克村可友小学捐款7783.40元、水泥6吨、钢材800千克、学习用品一批和一些衣物。开展“我引高校进东兰”活动,广西工学院、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等区内外8所高校共300多人到东兰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资助长乐镇、三石镇、三弄乡等乡镇贫困学生73人,捐款捐物价值4.5万多元。2004年,在“东兰青年”网站发布贫困生求助信息,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资助68名贫困学生3万多元。2005年5月,联系到北京“天下溪”乡村社区图书馆援助东兰镇、武篆镇等10个乡镇,捐赠图书1万多册价值共17万多元。同年11月,联系到凤岗台商协会捐资50多万元兴建巴畴乡安桃小学、三石镇美逢小学;资助三石镇、武篆镇、长江乡的92名贫困学生3万多元;12月,联系“心系山区”资助长乐镇、三弄乡、巴畴乡等贫困学生465名共计15万多元。

2005年1月19日,团县委在东兰县高级中学举行明德奖学金发放仪式
青少年维权工作
1986年,全县以中小学为阵地,形成以学校、家长、社会为主体的教育网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1988年,推广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试行设立少年法庭的做法,实行教育与惩戒并举的方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1992年,推广北京市海淀区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成功经验,建立若干个帮教小组,采取“一对一”的帮教措施,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感化和挽救工作。同时严厉打击教唆犯,保护好青少年。
1999年起,县利用法制宣传日、国际禁毒日等有利时机,组织人员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讲座、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宣讲,并以县内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为题材,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因校园欺凌引发的血案引起全县的关注,县以此为例要求各学校要采用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1年4月,经县委批准,任命35名政法干警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负责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002年,县组织宣传队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培养学生逐步养成爱党爱国、尊敬师长、勤奋好学的良好风气。2004—2005年,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关工委)联合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筹措助学资金51.73万元,捐助失学、辍学少年儿童447人,帮助其重返校园。
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1996年,县地方税务直属征收管理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东兰县分行被评为区级青年文明号单位。2002年,中国移动东兰分公司、县110巡警大队、县武篆镇地税所、县汽车站快巴服务组等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2003年,县邮政投递班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单位。2004年,中国联通东兰分公司被评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单位,东兰县铭源大酒店、长乐镇地税所、县电信营业部等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中国工商银行东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东兰县支行、县医院内儿科、县第一招待所客房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等被评为县级青年文明号单位。2005年,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历年获得荣誉
1999年,共青团东兰县委员会获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组织奖。2000年,获团地委授予“红旗团委”。2001年,获团广西区委授予“广西团建先进县”和“先进团委”,获团地委授予“红旗团委”。2002年,获团广西区委授予“广西团建先进县”和“广西‘党建带团建’‘推优育苗’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获团广西区委授予“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服务县”。2004年,获团市委授予“河池市先进共青团东兰县委员会”。2005年,获团广西区委授予“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服务单位”。

2005年7月18日,广西大学生到东兰开展暑期“弘扬传统 回报社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