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儿童保健

第三节 儿童 保健

1986—2005年,由县妇幼保健院做技术指导,负责全县7岁以下儿童的保健工作,定期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入托儿童体检、小儿“四病”防治、儿童口腔保健等工作。开展3岁以下儿童的育评价、母乳喂养指导、儿童营养咨询指导、常见病防治、体弱儿专案管理等工作。

继续开展县城区托幼机构及试点村儿童监测工作,对托幼机构进行定期健康指导、健康检查。1987年六一儿童节其间,在县幼儿园、机构厂矿托儿所及两个试点村开展7岁以下儿童体检,共体检儿童1126人,受检率95.82%。查出患病25人,患病率2.22%。其中营养不良8人,佝偻病11人,中度贫血8人,先天性心脏病1人,检查发现儿童患病为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均给予相应喂养指导、矫治或治疗并进行体弱儿专案管理。

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加大儿童保健工作力度。2005年,全县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8098人,受检率31.86%,对0~5岁儿童5366人体检评价统计,体重小于中位数1143人,占42.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3518人,系统管理率31.21%;对查出的疾病或缺陷都及时给予相应合理治疗。

表25-4-3 1992—2005年县儿童保健率统计表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