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第六节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1986—1999年,国家对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统分统配,按照“面向基层,加强重点,加强和充实教育、生产第一线”的分配原则,对大中专毕业生全部安排工作。2002年起,取消国家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统包分配制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1986年,全县共接受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74人。

1990年,全县共接受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68人。

1995年,由国家统一分配到县内的高校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17人。(https://www.daowen.com)

2000年,由国家统一分配到县内的高校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325人。

2001年,由于大中专毕业生数量超出本县实有的空缺岗位,统分统配格局被打破,当年只有师范类和卫生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能全部安排就业,先后安排师范类毕业生50人,卫生类毕业生16人,主要充实到基层中小学校和乡镇卫生院。

2002年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正式实行双向选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一律通过公开招聘,招录公务员都要参加全区统一考试。

2002—2005年,先后招考录(聘)用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技术员)共351人。其中2002年招考国家公务员29人,计生技术员和工作人员23人;2003年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人;2004年招考国家公务员63人,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2005年招考录用公安派出所民警10人,面向代课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70人,直接安排本科毕业生13人,从在职初中教师招聘9人充实高中教师队伍。在招考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核、聘任前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