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残联
组织机构
1990年12月29日,成立东兰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民政局代管。1996年9月25日,调整为正科级建制,定编4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县民政局分离实行计划单列,办公地址设在县政府大院内。1997年4月,县残疾人联合会正式挂牌办公;10月,全县18个乡镇相应成立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单位性质与人员编制不变,在职人数4人。1990—2005年历任理事长:黄美新(兼,1991.2—1996.9)、牙廷凡(1996.9—1999.8)、黄海峰(兼,1999.8—2001.5)、黄素谋(2001.5—2005.12)。
县残疾人联合代表大会
县残疾人联合会执行代表大会制度,每5年举行一次,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主席团每届任期5年,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本级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中残疾人应占相当比重。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2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7人为委员组成的东兰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主席团,其中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1名、主席1名、副主席3名,执行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各1名。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96年9月25日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9人为委员组成的东兰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届主席团,其中残联主席团名誉主席1名、主席1名、副主席3名,执行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各1名。
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1年6月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9人为委员组成的东兰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三届主席团,其中残联主席团名誉正副主席各1名、主席1名、副主席4名,执行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各1名。
残疾人康复
1988年6月,组织完成残疾人“三项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儿麻后遗症矫治、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普查工作。1991年12月—2005年,在经县残联组织或资助为残疾人进行的各种手术、治疗和训练中,加上区残联在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的残疾人免费康复服务活动中,前后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22例,小腿假肢安装17例,装配助听器60台、低视力助视器26例,发放麻风畸残辅助用具128例,聋儿训练37例,聋儿家长训练36例,智残儿童训练13例,肢残成人训练12例,矫治手术6例,特殊人群补碘1.28万例。
残疾人教育
1993年9月,县残联创办首届聋儿语训班,正式开始了东兰县残疾人的特殊教育教学工作。1998年3月,成立东兰特殊教育学校。它是一所集“康复—教育—培训—就业”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编制为9人;至2005年底,共招收残疾学生146人。1999年,学校组织参加的广西首届聋哑、智障学生文艺会演中荣获二等奖;2000年,有5名聋哑学生参加自治区残联举办的春节文艺巡回慰问演出;2001年参加河池地区残疾人文艺会演荣获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一项,参加第二届广西残疾人文艺会演获二等奖。同时,学校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拓宽残疾学生的就业门路,安置残疾学生就业20多人。2002年9月,县残联联系到自治区残联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15个名额,受助残疾学生可连续享受5年,直至完成小学、甚至初中阶段学习,其中2002—2003学年度7300元、2003—2004学年度7300元、2004—2005学年度1.06万元、2005—2006学年度1.06万元。从2004年起,县残联联系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17个名额,资助三残学生(智残、体残、肢残)就学费用,每人每年1000元。(https://www.daowen.com)

1995年7月首期聋儿语培训结业典礼
残疾人就业
1991年,县民政福利公司集中安置48名城镇残疾人就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残疾人募捐2300元。1992年,县民政福利企业安置32名残疾人就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助残募捐1.38万元。1993—1996年,共安置残疾人112人,社会各界捐助12.3万元帮扶残疾人。1997年3月4日,成立东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站,专门负责开展全县残疾人劳动就业状况的调查、研究、评估和职业技术培训工作。9月,依法对部分单位征收残疾人保障金7950元。1998年5月14日,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1998—2005年,部分单位依法分散按比例安排32名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5.1万元。
扶残助残活动
1999年9月1日,县残联制定和实施《东兰县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扶持范围,各项扶持措施均向残疾人贫困户倾斜,并给予特殊扶助。2001年5月18日,县残联建立残疾人扶贫项目开发基地。基地为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种子、种苗、技术、农药、化肥等各类生产资料,帮扶残疾人贫困户发展产业,使更多的残疾人走上致富之路。至2005年,自治区残联共下拨资金21万元支持残疾人扶贫事业。全县已有946名贫困残疾人初步解决了温饱,贫困残疾人数量已由“九五”期间的1181人下降至253人。
残疾人社会福利
县人民政府在1992年12月6日、2004年3月31日分别下发《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2个优惠政策性文件,对因生活贫困或缺乏劳动力而纳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经批准后可以减征或免征。2003年,县残联投资60万元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筑面积760平方米,为全县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培训、就业、文体等多项服务。到2005年底,残疾人参加保险有22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46人,临时救助1311人,五保供养1415人。
每年“全国助残日”及春节期间,县残联都要组织开展对贫困残疾人、下岗困难残疾职工的慰问活动。至2005年,共慰问280人次,发放慰问金及物资折价达3.5万元。
残疾人法制维权
1998年3月,县残联联合县司法局建立“东兰县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日常法律援助的工作者分别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残联抽调。到2005年,先后为17名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免收法律服务费和减免部分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