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节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2004年,县安监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等3个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展非煤矿山开采设计、安全评审工作在准入关打击非法采石场。对全县持有采矿许可证36个采石场,实施安全评审36个,在准入关遏制非法开采行为,责令补办开采登记手续12个,下发关闭及停产通知书72份,注销采矿许可证1本,关闭、取缔无证开采采石场61个。全县3家在生产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人造板厂使用甲醛生产胶版,自来水厂使用液氯作饮用水消毒剂,河丰药业公司使用烧碱作生产试验试剂。县安检局会同农业、工商、环保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在源头上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2005年,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县安监局按月、按季度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定期呈报县政府和上报有关部门,同时会同国土、交通、农机、运管、药监、海事等部门检查采石场、生产企业、机动车辆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县生产隐患排查503处,整改482处,待整改21处,整改率96%。通过制度的约束和监管工作的实施,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不安全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由于民众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仍需要加强。

表22-3-1 2002—2005年县采矿许可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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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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