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工业 乡镇企业

第十二篇 工业 乡镇 企业

1986年,全县工业企业220个,其中国有工业企业17个,集体企业63个,私营个体企业138个,独立核算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个;全部工业总产值1713.81万元,其中国有工业1374.64万元。

1988年,县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进行企业用人制度改革和推行与承包责任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1989年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年工业企业增加到1443个,其中国有企业19个,集体工业49个,私营个体工业1371个;全部工业总产值4509.6万元,其中国有企业3510.6万元。

1991年,全县11家国有工业企业在继续完善企业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1993年,所有生产企业都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优化劳动结构,择优上岗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1994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企业领导实行风险抵押承包。1995年,全县工业企业3849个,其中国有工业企业33个,集体企业37个,私营个体工业3415个;全部工业总产值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54亿元。

1996年,全县国有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但国有工业企业、集体工业企业大部分设备落后,负债沉重,生产滑坡,经营陷入困境,私营工业下降到256个,全部工业总产值下降到1.36亿元,其中国有企业1.05亿元。1998年,全县实施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是年,县水泥厂、毛巾厂、果品厂等5家企业改制,推行企业用人自主、劳动者择业自由、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的现代企业劳动管理制度,同时实行动态的定岗、定员、定编的原则,实行减员增效,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1999年,全县国有企业有99.3%的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各企业逐步完善定岗、定员、定编及竞聘上岗制度。2000年,全县工业企业671个,其中国有工业企业17个,集体企业26个,私营个体工业617个;全部工业总产值8501.4万元,其中国有企业4044.6万元。

2001年,全县对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加大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力度,初步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多能少的机制。2002年,县继续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实行二次分配制,能维持生产的企业,活工资达到100%。2003年,全县工业企业基本停止经营活动,这年市人民政府批准东兰县水泥厂整体产权出让。2004年全县国有工业企业除包装材料厂、酒厂、复合肥厂、机械厂等企业外,毛巾厂、泡沫玻璃厂、果品厂、印刷厂、压力锅厂、制药厂等企业的资产处置通过招标、拍卖形式变现,所得收入做安置职工费用。2005年底,全县工业企业904个,其中国有工业企业3个,集体企业13个,私营个体工业886个;全部工业总产值2587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2382万元。

1986年,全县国有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2063元,2005年增加到19860元,提高8.6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