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宣传和检查
1986起,县劳动局每年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1~2次,主要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危险点的限期改正。1989年8月县培训中心成立后,县政府组织全县企业法人代表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开展的“一五”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广播宣传76场次,培训国有在岗职工833人。1992年起,组织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全县共书写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220条,永久性标语20幅,出版宣传墙报、板报520期,先后检查制药厂、钢精厂、玻璃厂、果品厂等厂房车间的安全隐患,并下达《劳动保护监督指令书》限期整改。由各企业出资3000~8000元不等资金进行维修,清除事故隐患。1995年起,县落实企业第一把手或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举办学习班,进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教育,同时举办电焊、电工、机手、爆破手等各类人员培训班,接受培训2130人(次)。2000年后,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日”,全县都要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出版宣传广告,编演文艺节目等,并逐步形成制度化。2002年起,县每年从财政拨款2万元作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资金。2002—2003年,县经济贸易局组织检查农用车973多辆(次),对工矿企业检查343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74份。2004年以来,每年县政府与14个乡镇、10个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14个乡镇与149村委会(社区),另外,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还分别与乡直有关单位、机手、车(船)主、业主等都签订责任状,基本上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局面。2005年,组织公安、交通、农机、运管、海事等部门检查机动车2600车次,汽艇49艘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92起,扣证110本,扣留机动车84辆,其中客运超员车辆36辆,报废无牌车辆7辆,卸客转运306人次,无证驾驶6人,行政拘留2人,破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1起。检查船舶2920艘次(其中圩渡船2860艘次,货船60艘次),纠正违章401艘次,下发停航整改通知书60份,违章处罚14艘,召开船员会议32次。检查采石场点78处,查封非法采石场61个,责令停产整顿采石场2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小煤窑8处17井,发放关闭通知书41份,责令停止开采通知书20份,行政处罚告知书20份,停产整顿7份,依法强行拆除机械设备35台(套),暂扣炸药122公斤,雷管212枚,导火索1441米,大锤17个,钢钎4根。遣散非法开采人员140多人。组织卫生、工商、安监、药监、水产畜牧、农业等9个部门出动检查人员162人次,车辆21车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4个(户),其中行政处罚共9户(次),其中警告6户(次),责令改正3户(次);检疫肉猪190头,肉牛22头,肉羊30头,肉鸡90只,查扣没收伪劣腐竹12袋,价值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