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庄建设

第二节 村庄建设

民房建设

1986—1990年,全县农村有3020户农民私人建房,竣工面积27.92万平方米,造价1220.79万元。1990年抽样调查,农村改建房屋每年增加7.6%,全县农村有泥砖(木)瓦房83%。1991—1997年,全县农村有3728户农私人建房,竣工面积32.08万平方米,造价4579万元。

1998年8月,全县进行一次贫困户茅草房改造,最低标准是改造后户居住面积为25平方米的稳固瓦房(火瓦或水泥瓦),资金补助原则为多困难多补,少困难少补,不困难不补。全县共完成茅草房改造5128户21.96万平方米,其中2982户12.77万平方米全部由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料解决。共投资855.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00万元,县财政补助5万元,干部职工捐助19.8万元,社会捐资8万元,群众自筹708万元。改造后的房屋砖混结构占改造总户数的2%,砖瓦结构占15%,泥瓦结构占30%,石瓦结构占40%,木架瓦顶结构占13%。至2005年,全县乡村砖混结构房的比例约占总农户的36%。1986年至2005年,全县农村建房户达18422户41236间。2005年农村农民人均住房面积7.4平方米,全县95.6%的农户拥有稳固的住房。住房卫生条件持续改善,全县农村使用水冲式卫生间的农户占16.7%。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逐步增多,饮用水更加卫生,全县饮用自来水的农户占13%。

表16-3-1 1986—2005年东兰县农村私人建房情况统计表

图示

水毁民房重建

1986年,拨款1.01万元,维修因灾房屋损毁严重的农户99户。1989年拨水毁民房维修费4.28万元,维修房屋417间,解决2340人灾民住房问题。1991年拨水毁民房修复款4.41万元,救济灾民修房224户224间。1992年,发放水毁民房修复救灾救济2.85万元,修房147户147间。1993年拨水毁民房修复救灾救济费2.3万元,修房153间,解决153户735人住房问题。1994年,拨水毁民房修复救灾救济款21万元,灾民自筹424.5万元,共计445.5万元,投入当年水毁民房重建,至1995年元旦,全县已动工维修或重建水毁民房1520户,已竣工1437户2874间,11.5万平方米,5000多灾民住上了维修房或新建房,其中全倒户重建102户175间7002平方米。1996年,全县水毁民房3407户8616间。当年,拨水毁民房修复救灾救济款11.2万元、群众自筹41万元、贷款6万元、各方捐赠11.8万元、保险理赔1.3万元,共计71.3万元,投入水毁民房修复重建。1997年,拨救灾款11.7万元,用于救济补助上年和当年灾民进行水毁民房维修和重建。2001年,全县水毁民房282户,拨水毁民房修复救灾救济款56万元。2002年水毁民房325户,投入资金63万元;2003年安排灾毁民房重建补助资金45万,补助建成民房212间;2004年水毁民房210户,投入资金42万元进行维修和重建;2005年拨付救灾款56万元,维修和重建水毁民房281户农户。(https://www.daowen.com)

农村饮水工程

1986—2005年,全县共计建设人畜饮水工程5397处,总容量116.61万立方米,解决27.54万人,16.67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

2003年9月—2004年9月,全县共完成投资735.26万元,兴建乡镇供水工程13处,解决乡镇所在地5.65万人的饮水难问题。至2005年底,全县除东兰镇由县自来水分公司负责供水外,其他13个乡镇全部用上自来水。

村委办公用房

1986—2000年,各村委办公用房基本上是砖瓦房。2001年,全县开展了乡(镇)职工住房和村委会办公用房的情况调查。2002年经自治区审批,村办公用房建设原计划新建、扩建总数41个,由于上级补助1万元资金无法维修,有的地处偏僻,甚至3万元及县配套资金也难完成;结合东兰县实际,对存在新建、扩建困难的村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县村办公用房建设总数为39个,其中新建34个,扩建5个。自治区下达全县乡村办公用房资金154.2万元,县配套资金150万元。2003年,自治区下拨412.8万元对全县113个村(居)委会办公用房重建、维修、扩建,整个工程于2004年底完成,至此,除板文村因群众选址意见分歧无法新建外,全县148个村(居)委办公用房全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建成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的钢混结构二层办公楼。2005年底,全县147个村民委员会都建有钢混结构的办公楼。

图示

2002年8月6日,三石镇纳合村举行新办公楼落成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