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第十节 矿产资源 管理

全县矿产资源首先由乡镇企业办管理,之后并入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成立矿产资源管理局后由该局管理。2002年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土地管理局合并后,由国土资源局管理。

矿产资源调查

1986年以来,在县境进行矿产资源调查(含勘查)的自治区地质部门就有5个,调查的矿种有煤、磷、褐铁矿、硫铁矿(黄铁矿)、石灰岩、大理石、水晶、石油、铜、锑、铝土、汞、金矿等,并做过1∶20万比例尺的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地质调查及化探扫面工作。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县内没有单独进行过矿产资源调查。

据2003年全县矿产资源统计资料表明,境内已发现的矿产地96处,矿种15种,以黄铁矿、煤、铝土矿、石灰岩、大理石、铁矿等分布较为广泛,其他矿种亦有零星分布,但规模很小,开发利用和深加工程度很低,价值不高。现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4种,矿产地7处,已开发利用的矿产只有方解石、水晶矿、锑矿、铁矿、煤、大理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和砖瓦用的黏土等,矿业经济发展缓慢。(https://www.daowen.com)

矿产资源分布状况

全县煤矿矿点9处,分布于大同和龙、平勇、武篆鸾坡、东里、林乐、拉乐,兰木弄占,花香干来以及三石巴造一带,保有资源储量1674千吨。铁矿主要分布在武篆、三石、花香、隘洞、泗孟等乡镇,矿点7个,预测资源储备430千吨。铝土矿矿产地3处,其中小型矿床2处,矿点1处,主要分布于花香、三石板文及大同和龙一带,保有储量1884千吨。硫铁矿分布于大同和龙、平勇,武篆鸾坡、东里,三石板文,隘洞香河,兰木仁里,有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1处,矿点5处,保有储量8200千吨。水晶矿矿产地12处,其中小型矿床1处,矿点3处,矿化点8处,主要分布于兰木弄中,金谷及巴畴一带。已探明压电水晶储量1184千吨,熔炼水晶储量7吨。大理石矿产地4处,主要分布于兰木、三石、东兰、泗孟等乡镇,其中已详查1处,初查1处,探明储量1633万立方米。黏土主要分布于切学乡切学村及东兰镇伦界村一带,正在开发利用1处。此外,县境内有锑矿点13处,铜矿点2处,方解石5处。

矿产资源普查状况

县境地质工作程度较低,1996—2000年,只做过1∶20万比例尺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地质调查及化探扫面工作。矿产勘查方面,对境内已发现的矿产资源均做了不同程度的勘查评价工作。至2000年底止,已普查6处,预查16处。其中煤、黄铁矿、铝土矿、水晶矿等矿种的勘查工作程度较高,其他矿产勘查程度较低,黏土、石灰岩等均未作评价工作。2001年以后没有开展普查工作。

矿产资源开采状况

1986—1992年全县共有各类矿山106个,其中煤矿11个,大理石4个,建筑石料用危岩68个,锑矿11个,铁矿12个,均为小型企业,企业性质有个体、集体、国有,大多企业开采年段在1~2年后因企业效益不好就停止生产,建筑石料用危岩矿大多供应农村建筑用料。

1992—2000年,全县共有各类矿山52处,其中砖瓦黏土1个,水泥灰岩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50个,均为小型以下矿山,从业人数360多人,矿业产值超过100万元。境内矿业和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产值(2000年价,下同)600多万元,其中采选业产值100多万元,水泥产值496.8万元,红砖产值15万元,矿业经济比较落后。

2001—2005年初全县共有各类矿山48个,其中砖瓦黏土1个,水泥灰岩1个,建筑石料用危岩46个,均为小型以下矿山从业人数超过400人,矿业和以矿产品为原来的加工工业产值超过1000多万元,其中矿业产值200万元,加工工业产值800万元。

图示

2002年5月,广西矿业公司在县城马鞍山排除危石的安全隐患

矿业秩序管理

1986—2000年矿产资源开采的准入程序:采矿权人提出申请并拟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的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保护措施报告;采矿权人的资质证明;矿山企业审批表(先由当地村公所出意见,当地政府及东兰县水土保持站初审意见,再由东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复核,最后由东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东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根据材料办理采矿许可证)。从2001年起,按照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要求,县对采矿权申请人从资金、技术、生产设备到各种资质证明进行严格的审查,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采矿、越界开采、乱采滥挖、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对无证开采的各种小矿山,均采取“三不留一封闭”的办法,即不留房屋,不留设备,不留人员,永久性封闭。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采矿权申请人和具备开采条件的各种矿山则给予大力支持,提供方便。至2005年,全县依法办理采石场登记手续50个,矿山持证率达96.1%,年检矿业企业50个,年检率为100%

矿山监督管理 1986—1999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对矿山管理主要采取三个措施①采矿权人必须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费税;②采矿权人要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③采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废矿的有害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地质环境破坏或发生地质灾害。从2000年起,县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凡是发现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影响生态环境的矿业企业,坚决取缔。对应取缔的矿业企业,发证部门不换发、不补发采矿许可证,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四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书)不全以及生产高灰高硫煤炭的小煤矿均一律关闭。1997年至2005年,全县共取缔非法采石场229个;1998年至2002年,全县依法查封无证开采的小煤窑18处41个。2003年以后,境内非法小煤窑已不复存在。

图示

2002年10月25日,县国土资源局在武篆镇整治非法采矿活动

2005年,县以国土资源局牵头,并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矿山整治工作组,对矿业秩序比较混乱的武篆、东兰、长江、巴畴、三石、花香等乡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年按季度分4次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252人次,车辆56辆次,依法彻底炸封非法采石场34处,炸毁非法采石料台41个,责令拆除加工机械34套,拆除工棚14处,依法暂扣电动机8台、炸药122公斤、雷管212发、导火索1441米以及大锤和钢钎1批,遣散非法采矿人员200多人。矿业秩序有了较大的好转。

地质灾害防治

1986—1999年地质灾害主要由当地民政部门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受灾户)进行监管,视灾情发放补助物资及适当补助资金,到2000年后地质灾害工作开始落实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监管及防治。2000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事故15起,死亡10人,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种类,且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至2005年底止,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82处(滑坡6处、危石崩塌75处、地裂缝1处),涉及境内的所有乡镇。其中需要经常进行跟踪监测和立即处理的隐患点8处(滑坡1处,危石崩塌7处)。

根据地形构造特征,全县共划分为4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是石山乡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灾害是岩石崩塌(崩落);二是公路沿线带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灾害是崩塌(崩落)和滑坡;三是矿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其表现形式多以崩塌为主;四是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灾害是崩塌和地裂缝。

2001—2005年,全县累计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中上级拨款89万元,县财政拨款11万元),共治理危岩18处1.12万立方米;治理滑坡3处1.5万立方米,19个村民小组379户受益,受益群众达1467人。其中治理难度和投资最大以及工期最长的是县城区马鞍山危岩。事故发生后,由广西矿业建设公司采用静态爆破法对危石进行治理。工程人员于2002年5月23日进场,10月中旬治理结束,共清除危岩1105立方米,工程投资50万元。

表17-1-7 2000年县矿产资源储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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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1-8 2004年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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