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第一章 机构编制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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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起,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数量的增长。1997年、2002年、2004年全县先后进行3次机构改革。至2005年底,县行政机关人员编制1067名,在职人员1189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239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97名,机构设置750个,在职人员5742人。

第一节 管理机关

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986年3月,根据桂办〔1986〕12号文件精神,成立东兰县编制办公室,编制2人,在职人数1人,隶属县人事局。1989年9月改称东兰县编制局,编制数不变,由县人事局副局长主持工作。1997年3月,编制局机构改革时改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县委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党委部门系列,行政编制3人。2002年机构改革时列入县委工作机构系列,行政编制4人。2005年12月,编制数不变,在职人数4人。1989—2005年历任主任(局长):韦庆值(1989.9—1994.12)、何永红(1994.12—1999.12)、韦伙贵(2000.1—2005.12)。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00年8月成立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所,隶属编制办管理,事业编制1人。同年12月撤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所,成立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3人,为县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编制办管理。至2005年底,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原定不变。

第二节 行政机构及人员编制

县委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986年,县委工作机构有6个: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部门管理机构有6个:老干部局、编制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县直机关党委。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有2个: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党校,编制132名。1989年5月增设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定编2名。是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各增编1名,政法委员会增编4名。1990年3月增设机要局,定编4名。1991年7月撤销县直机关党委。1993年5月设立县委督查室,定编2名。是月,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人员编制26名,8月恢复县直机关党委,编制4名。1994年4月,党史资料征集小组办公室改称县委党史研究室,人员编制不变。1995年8月设立东兰报社,定编6名。

1997年3月,第一次机构改革:撤销政策研究室,其职能由县委办公室行使;县直机关党委更名为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办公室更名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国家保密局;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挂靠县委宣传部,机要局挂靠县委办公室,老干部局与县老龄委合署办公,县信访局由挂靠县政府办公室改为挂靠县委办公室。机构改革后,县委工作机构有6个: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人员编制79名。县委部门管理机构9个:老干部局、国家保密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督查室、机要局、信访局、民族事务办公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29名。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有3个:党史研究室、党校、东兰报社,人员编制29名。

2002年3月,第二次机构改革,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机构。2003年1月东兰报社撤销,人员分流。2005年,县委的工作机构有7个: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府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政法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编制99名。县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党史研究室、党校,编制23名。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6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有秘书科、法律科、财经科、教卫科。1988年8月实行分理制后,常委会分别设立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25名(含常委会正、副主任),在职人员27名。1996年5月,民族侨务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改称民族、侨务、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2002年3月机构改革时,常委会内设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4个办事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同时撤销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民族、侨务、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形成“一室三委”的格局。人大机关行政编制14名。领导职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9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2005年12月,县人大机关编制和内设机构不变,在职人员19名。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6年,县政府设35个工作部门,1994年,为加强政府管理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先后设立和撤销一部分工作机构,县政府工作部门增加到50个。

1997年,东兰县按三类县进行机构改革。改革后,县政府工作机构有县政府办公室、计划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工商局、统计局、交通局、司法局、建设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乡镇企业局、土管局、文化局、地方税务局、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体育局、商业局、科技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县直机关行政编制482名(不含政法、地税、国税编制),非常设机构从原来的83个清理为40个,保留并作调整充实的机构8个。

2002年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关于印发〈东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职能,政府工作机构调整重点是加强综合经济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精简撤并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社会管理部门和政务部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县政府设20个工作部门,监察局与纪委合署办公,不另计机构限额,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机构设置限额,粮食局为县政府工作机构,不计机构个数,编制总体精简25%。

2004年8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县直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调整完善机构设置,并就单位名称进行部分调整。县发展改革局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局,仍挂物价局牌子;经济贸易局加挂中小企业局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部门管理机构改为正科级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煤矿安全监察局牌子;计划生育局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改称县招商促进局,加挂县投资投诉中心牌子;县政府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教育局加挂科学技术局牌子;司法局加挂调处办牌子;文化体育局加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改革后,县政府工作部门21个: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产畜牧局。同年10月,根据桂政发〔2004〕53号文件精神,县国土资源局列入垂直管理部门。

2005年,根据河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河编〔2005〕34号)文件精神,县审计局、环保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作为市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年,县政府工作机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及人员不变。

县政协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6年,县政协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及文史、文教体育卫生、民族事务、祖国统一、学习、科技等6个工作组,人员编制15名(含勤杂、司机)。1987年3月改设为办公室及学习提案、文史、农业、工交、祖国统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妇女、技术协作、财经等10个工作组,人员编制不变。是年11月又调整为办公室及农业、文史、祖国统一、科技、文教卫生、群团、工业等7个工作组,人员编制不变。

1988年11月,政协东兰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兰县委员会常委会工作规范》的规定,决定除保留设置的办公室外,将原设置的7个工作组调整为学习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联谊委员会等5个委员会,简称“一室五委”,人员编制21名(含勤杂、司机)。1990年9月,政协东兰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除保留办公室外,对内部常设机构重新进行改动调整,设立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社会联谊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仍称“一室五委”,人员编制21名,其中干部16名,工人5名。1996年12月,政协东兰县第六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决定,学习文史委员会改称文史资料委员会,社会联谊委员会改称民族联谊委员会,其余机构设置与称谓不变,人员编制不变。2002年3月,机关机构改革时,将原“一室五委”精简为“一室两委”,即保留办公室,设立提案经济法制委员会和文史科教卫体委员会。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1名;提案经济法制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史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2005年12月,县政协机关实有人数14名,其中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名,其他2名。

县群团组织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6年,东兰县群团组织有4个: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编制19名。1988年11月成立东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核定事业编制3人,属正科级单位。1990年12月,成立东兰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民政局代管;1996年9月,调整为正科级建制,定编4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县民政局分离实行计划单列。1994年8月,县工商联正式成立,设会长1名,副会长3人(兼职2人),秘书长1人。定编4名。至2005年,县群团组织有7个: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文学艺术联合会。人员编制30名。

乡镇党政机构及人员编制

1986年,东兰县16个乡镇(即东院、武篆2个镇和泗孟、隘洞、切学、坡拉、太平、四合、五联、弄占、长江、金谷、长乐、三弄、大同、坡峨等14个乡)行政编制为425名。1987年3月,根据桂编〔1987〕156号文件精神,东兰县参照原来的16个乡镇定编,核定行政编制442名。1989年4月桂编局〔1989〕29号文件增加东兰县乡镇行政编制12名,共计454名,时有乡镇18个(新增中山瑶族乡和兰木乡)。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全县原有23个乡镇,调整后设置14个乡镇[东兰、隘洞、长乐、三石、武篆5个镇和泗孟、兰木、长江、巴畴、金谷、三弄(瑶族乡)、大同、花香、切学9个乡],行政编制由原来的560名减为459名,精简18%,撤并乡镇后,行政编制减少20名,全县乡镇行政编制由459名减为43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