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26年01月15日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
1986—2001年,东兰县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先后由劳动局、经济贸易局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交通警察大队负责。2002年1月,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属副科级单位,挂靠县经贸局,2004年9月,升格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县人民政府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10个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车主、船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屯、村干部包驾驶员,落实乡镇、村干部“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包”“三盯”措施,并做到人员、管理、措施、经费“四落实”。1986—2005年,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03人,其中交通事故死亡161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27人;1996—2005年,全县劳动监察年审1465户,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