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
1986年,县供销联社下设3个公司、9个基层供销社、23个基层分社、14个村级综合服务站,从业人员367人,大小门店221间,各类铺位600多个。此外,城区设立农资、农副产品、日杂工业品三大批发部;建有2个大型桐油加工厂,负责全县桐果的收购、加工、销售。同时,充分利用红水河水路优势,在隘洞建立1个大型转运站,专管承运县境红水河两岸农副产品收购外调业务。
1992年,供销社开始推行辅底承包经营。全系统参加承包经营职工365人,承包门面365间,单位以各门店原有商品价值作为承包经营辅底金,额度为5000元至5万元,单位按各门店历年来的销售平均值核定承包金逐月收取,金额为150元至600元。实行承包经营后,单位停发承包职工工资,由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95年,供销社系统实行职工全员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三年、五年、八年、十三年不等。全系统419人参订,其中签订一年合同35人,三年合同115人,五年合同113人,八年合同87人,十年以上合同69人。
199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桂发〔1996〕2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成立社员股金服务部,进行扩股吸资。全县先后有6068户入股,吸收股金696万元。1999年,为整顿金融秩序,避免出现股金风波,县政府对全县股金服务部进行清理整顿,各股金服务部停止办理吸收和转退股金业务;2001年,供销社多方筹资,全部兑付所吸收社员股金本息。
1998年后,供销社推行抽本承包经营,全系统参加承包经营职工375人,承包门面375间,自筹资金450万元,买断单位所有库存商品,之后,由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停发承包经营职工工资,各门店的承包金按辅底承包经营时金额收取,每店每月150元至600元。(https://www.daowen.com)
2001年,为消化企业冗员,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效益,农资、土产、日杂等3个公司实行减员增效改革,各公司按国家政策规定,以每一年工龄700元补偿金对70名职工进行分流。其中农资公司21人,土产果品公司24人,日杂工业品公司25人。
2001年后,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销社系统分流部分职工后,将闲置门店和房屋出租,收取租金,实行租赁制经营。全系统出租门店221间,出租房屋145间,门店按面积大小和地理环境核定租金,每间月租金100元至2000元,房屋则按面积及原有设备情况核定租金,每间月租金30元至120元。
2003年,专门从事收购处理农行坏账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105万元,收购金谷、长江、城厢、长乐、大同等5个基层供销社,剥离供销社不良资产816万元。同年,县政府、县供销社各筹资52.5万元,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返购,同时,按有关政策规定,以每个职工每年工龄发当年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作补偿,分流职工113人。为筹集职工分流费用,县政府处置被收购的基层供销社的部分房地产,收入190万元,划拨供销社分流职工费用163万元,其中补偿金95万元,补交养老保险金58.4万元,失业保险费9.6万元,剩余部分存于县财政局资金管理所。
2005年,县供销联社下设3个公司、9个基层供销社、14个基层分社,从业人员189人,门店197个,市场铺位75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