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第一章 计划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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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县计划部门立足本县实际,编制了东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年度计划以及“七五”到“十五”4个五年计划,还完成《岩滩库区东兰河段旅游业发展规划》《东兰县红色旅游建设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写;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03个;向自治区计划部门申报项目352个,获得审批项目166个,累计资金2.1亿元。审批基建项目152个,下达资金0.96亿元。在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下放管理权限,大力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凡不需要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不再审批,只需备案。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缩小,指导性计划的范围逐步扩大。1989年以前,计划编制综合指标以工、农业生产计划为主要内容,主要指标有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肉类总产量等;1990年以后综合指标增加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相关指标;2001年后,除在人大例会上作报告提出当年计划指标外,不再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各单位

1986年,全县完成工农业生产总值为0.55亿元,1990年增加到0.86亿元,比“六五”期末的0.42亿元增长29.1%,完成计划的93.31%;1991—1995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45亿元,完成计划130.68%,年均递增11.41%;1996—200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亿元,年均递增3.05%,完成计划42.18%;2000—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0年不变价)6.65亿元,年均递增9.57%,完成计划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