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警务

第九节 110警务

1996年8月设立110报警电话。1997年11月7日成立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负责巡逻执勤及110报警指挥中心工作的双重职责。大队分为3个巡逻中队和1个后勤班,实行单个中队轮流巡逻负责制,以机动车辆和徒步相结合的巡逻方式,每天保持16个小时巡逻执勤。2002年7月设立110报警服务台,坚持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切实执行“有警必处,处警必快,有救必应,有难必帮”的服务承诺。至2005年12月,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及巡逻发现的案件3341起,处警3238起,转交其他部门处理2760起,自行受理478起,查获侦破案件270起,抓获批捕在逃犯2人,负案在逃犯7人;查处违反治安管理人员928人,其中逮捕78人,送劳教、少管9人,罚款450人,治安拘留82人,警告309人,缴获各种赃物折合人民币7.15万元,查获电视机5台、摩托车28辆、自行车35辆等赃物。同时纠正各种违章事件428起,救助群众548起,救险16起,做好事203起,调解民事纠纷368起,参加大型安保活动24场次,出动警力共计1.74万人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