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体制改革

第三节 商业体制改革

国营商业体制

体制 1986年,县商业局下属国有商业企业有县百货公司、县饮食服务公司、县食品公司、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县糖业烟酒公司,全系统经营网点26个,经营品种有日用百货、副食品、烟酒、五金交电化工、家畜加工屠宰加工、饮食服务五大类,主要经营方式为批发和零售兼营。1994年公司对部分零星的零售网点由职工承包经营,实行国有民营。1997年,商业系统所有零售门店全部推行“国有民营”模式,干部职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干上缴。百货公司、五金公司、糖业公司3个公司有42个类柜组78名职工参加“国有民营”承包。到1999年底,国有商业系统企业数为4个,即东兰县百货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五金糖业烟酒联合公司、食品公司,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减少为281人,其中离休人员为9人,退休干部为19人,离退休工人为21人。全系统经营网点减少到17个。由于网点逐步减少,经营萎缩,大部分职工都已离开单位自谋职业,单位依靠出租门店柜台收入维持一些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解决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问题。2000年,全年国有商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亿元,比上年增长8.91%。其中商业局下属5家企业销售额649.39万元,实现负利润20.49万元。2001—2003年,国有商业经营继续滑坡,所有企业都亏损,部分企业被逼拍卖闲置资产,网点不断减少。至2005年底,国有商业网点仅存11个,有职工259人,国有商业经济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8%,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即告完成。

图示

东兰县华兰商城(1992年拍摄)

产权制度改革 1995年利用百货大楼三楼闲置的房屋,投资130多万元,成立天龙大酒楼,内设餐饮、卡拉OK、舞厅、影视、美容美发等服务,是当时全县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豪华酒店之一。但由于对市场形势预测失误,市场定位不准,投资过大,经营管理不善,开业以来未能获利,成为公司的包袱。加上棉布赊销款未能按时回收,使企业债务沉重,职工收入锐减,1997年起出现经营性亏损,并有下岗职工。同年将所有营业网点由职工承包经营。2002年将部分闲置土地转让,利用土地出让金收入和职工上缴的承包金,全部还清银行债务。2004—2005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尚存的百货公司、五金糖业联合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等国有企业全部进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序列。食品公司采取拍卖形式进行改制,五金公司、糖业公司、百货公司均采取“职工内部购买”的形式进行改制。至此,国有商业企业在东兰退出历史的舞台。

集体商业体制

体制 1992年,供销社开始推行辅底承包经营。全系统参加承包经营职工365人,承包门面365间,单位以各门店原有商品价值作为承包经营辅底金,额度为5000元至5万元,单位按各门店历年来的销售平均值核定承包金逐月收取,金额为150元至600元。实行承包经营后,单位停发承包职工工资,由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995年,供销社系统实行职工全员合同制,合同期为一年、三年、五年、八年、十三年。全系统419人参订,其中订一年合同35人,三年合同115人,五年合同113人,八年合同87人,十年以上合同69人。

1996年,县供销社成立社员股金服务部,进行扩股吸资。全县先后有6068户入股,吸收股金696万元。1999年,为整顿金融秩序,避免出现股金风波,县政府对全县股金服务部进行清理整顿,各股金服务部停止办理吸收和转退股金业务。2001年,供销社多方筹资,全部兑付所吸收社员股金本息。(https://www.daowen.com)

1998年后,供销社推行抽本承包经营,全系统参加承包经营职工375人,承包门面375间,自筹资金450万元,买断单位所有库存商品,之后,由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停发承包经营职工工资,各门店的承包金按辅底承包经营时金额收取,每店每月150元至600元。

2001年,为消化企业冗员,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效益,农资、土产、日杂等3个公司实行减员增效改革,各公司按国家政策规定,以每一年工龄700元补偿金对70名职工进行分流。其中农资公司21人,土产果品公司24人,日杂工业品公司25人。

2001年后,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销社系统分流部分职工后,将闲置门店和房屋出租,收取租金,实行租赁制经营。全系统出租门店221间,出租房屋145间,门店按面积大小和地理环境核定租金,每间月租金100元至2000元,房屋则按面积及原有设备情况核定租金,每间月租金30元至120元。

2003年,专门从事收购处理农行坏账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出资105万元,收购金谷、长江、城厢、长乐、大同等5个基层供销社,剥离供销社不良资产816万元。同年,县政府、县供销社各筹资52.5万元,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返购,同时,按有关政策规定,以每个职工每年工龄发当年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作补偿,分流职工113人。为筹集职工分流费用,县政府处置被收购的基层供销社的部分房地产,收入190万元,划拨供销社分流职工费用163万元,其中补偿金95万元,补交养老保险金58.4万元,失业保险费9.6万元,剩余部分存于县财政局资金管理所。

产权制度改革 集体商业主要分布在供销合作系统。1988年起,国有商业、集体商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6年后,民营个体企业、股份制商业经济蓬勃发展。21世纪初,除盐业、卷烟专营外,其余系统均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集体商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商品经营全部市场化。陆续兴建扩建1批上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兴办大型超级市场。

个体私营商业体制

1992年6月,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内外引联横向联系的优惠办法》《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办企业的优惠办法》,鼓励外商和港澳同胞来东兰投资办企业,此后,个体经济迅速兴起。2005年,全县个体商业户3434户,从业人员4286人,零售总额1.91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