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 重大隐患整改
专项整治
2002—2005年,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和部门自行负责组织开展。其中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经贸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危化品专项整治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质监局、农业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县经贸局、工商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警大队牵头,会同县交通局、农机中心、运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会同县旅游局、建设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水上交通整治由县海事处牵头,会同县交通局、水产畜牧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其中,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监控“船、人、证”是否相符、齐全、有效,制止非运输船舶自揽客货航行,制止超载超额运输,打击“三无”船舶航行;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学校、超市、农贸市场、网吧、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农药)、烟花爆竹经营摊点无证经营等进行检查,共检查流通企业43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3份。2005年,检查采石场点78处,小煤窑8处17井,查封非法采石场61个,发放关闭通知书41份,责令停止开采通知书20份,责令补办开采登记手续12个,行政处罚告知书20份,停产整顿7份,依法强行拆除机械设备35台(套);责令停产整顿存在重大隐患的东兰镇龙皇采石场、马洞采石场;全面清理整顿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东九、东巴二级路、天东油路、东兰弄英至巴马练乡三级路沿线的非法采石场点以及其他非法采石场点;严密监控已炸封的小煤窑;停止无证开采场点的爆破物品发放和生产动力用电的供应。全县排查东九二级路、通乡四级油路、65条480公里通村四级砂路的安全隐患,做好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开展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农用车、报废车、拼装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清理无牌无证车辆;落实领导干部“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包”“三盯”措施。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12名人员深入烟花爆竹各经营网点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非法经营、运输行为,查封烟花爆竹成品1批。对全县123户食品经营许可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等单位,以及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等行业,查获“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约357公斤,全部集中销毁,暂扣吊销证照3家,罚款3200元。在全县范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关停无证经营户1户,排查安全隐患32多处。抓好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建筑施工、远东液化站、石油石化、电力、特种设备、旅游等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安全专项整治。(https://www.daowen.com)
重大隐患整改
2002—2005年,全县加强重大危险源普查及监控工作,在普查的基础上组织安监、质监、公安、物资等部门深入各行业、各领域进行安全评价,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实施监控,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排查并上报本辖区、部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对于乡镇、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由安委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排查整治。2004年大排查安全隐患九大类31次970个,其中当年完成整改946个,24个道路交通超载、危石等隐患至2005年底完成整改。加强对辖区内重大隐患的监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建档;对重特大隐患实行定人、定责任、定措施限期整改。2004年列入市级重大事故隐患2处,当年完成整改2处;列入县级重大隐患8处,当年完成整改8处;2005年列入县级重大隐患9项,当年完成整改5项其他项仍在继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