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刑事侦查
刑事案件
1986—1991年,组织开展“严打”,重点清查那些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和顶风作案的现行犯。199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以反盗窃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其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346起,破1496起,破案率63.7%(其中重大案件149起,破131起,破案率87.9%),打击处理1774人(其中逮捕668人)。1992—1999年,按照“城乡一体、打防并起、标本兼治”的总体方案,继续开展打击流窜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斗争。其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390起,破1047起,破案率75.3%(其中重大案件319起,破261起,破案率81.8%),打击处理914人(其中逮捕450人)。2000—2005年,县先后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和侦破命案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斗争。其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858起,破1309起,破案率45.7%(其中重大案件852起,破359起,破案率42.1%);打击处理1446人(其中逮捕787人)。
表6-1-2 1986—2005年县刑事案件情况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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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斗争
1983年8月—1986年12月,县公安局组织全体公安民警先后开展10次大清理、大搜捕活动,共捕获刑事犯罪分子626人,查处治安违法人员1420人;破获刑事案件250件,摧毁犯罪团伙44个,抓获团体成员165人;缴获非军用枪支15支,子弹66发,炸药36公斤,雷管1400余发,凶具71把,缴获各种赃物折款8.4万多元。
1987年5月—7月,县抽调239名党政干部和71名公安民警组成反盗窃专项斗争队伍,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38件,其中盗窃案35件;挖出犯罪团伙9个22人,捣毁犯罪窝点1个,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35名,收容审查犯罪嫌疑人18人,抓获批捕在逃人员1人,负案在逃人员2人,缴获现金1575元,管制刀具2把,粮食350公斤及其他赃物,折款1.39万元。1988年4月—5月,在东院、泗孟、隘洞、切学、坡拉、大同等乡镇开展了内容不同、方法各异、规模不等的反盗窃、反扒窃专项斗争,共破获刑事案件65件,隐积案件44件,查处治安案件200多件,挖出犯罪团伙2个7人,抓获案犯38人,依法逮捕为首分子24人,抓获流窜犯5人,负案在逃犯3人,缴获现金1600元,被盗牛、马及自行车等赃物一批,折款3.7万余元。1989—1991年,开展盗窃专项斗争3次,共破获刑事案件123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0人,摧毁犯罪团伙6个26人;逮捕31人,刑拘2人,收容审查58人。查处治安案件43件,处罚7人,作其他处理28人。
1987年8月,县成立查禁打击“两股黑风”(即卖淫嫖宿、拐卖妇女儿童)领导小组,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民警及妇联等部门共20人组成“打拐”办公室,拨给2万元(自治区下拨1.5万元,县财政5000元)作为“打拐”专项经费。“打拐办”人员分赴河南、福建、广东等地开展工作,至1988年3月,共解救妇女儿童47名,收容审查人贩子99名,依法逮捕57名,作其他处理42名。1991年8月至12月,由县公安局牵头,重新恢复“打拐办”的工作,共受理拐卖人口案件146件,查出被拐人员下落51件51人,成功解救妇女儿童24名,逮捕人贩子17名,挖出拐卖人口犯罪团伙4个12人,追缴赃款2630元。由于经费拮据,警力不足,人员变动大,“打拐”工作时断时续。1992年5月,县公安局开展打击取缔以卖淫嫖娼为主要内容的“打丑”专项斗争,对城区内的旅社、客栈以及出租房、重点场所进行控制、清查,加强对违法人员的监控,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5件,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件;抓获卖淫妇女23名,嫖客54名,其中干部职工28名;取缔卖淫窝点3个,查获卖淫团伙3个14名,送地区收容所收容教育8名,行政拘留3名,罚款66名。
2000年12月—2001年10月,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和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小不宜大,宜攻不宜守,宜严不宜宽”和“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和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其间,打掉了以韦某胜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3个12人,缴获3支砂枪及数把长刀,破获60余起刑事案件,100余起治安案件。县公安局还制定《东兰县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社会治安斗争工作总体方案》,确定县城区、大同乡平勇村、板坡乡弄彦村、长江乡周赖、集祥村、四合乡四合村等13个重点地区,国道323线花香至长乐为重点路段,全力攻坚,共破获刑事案件217件,查处治安案件323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6人,其中刑事拘留121人,逮捕59人,劳动教养、少管15人,治安处罚195人,作其他处理10人。
2002年8月—2005年12月,县公安局结合县委、县政府创建“平安东兰”活动,先后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和侦破命案等专项斗争。2002年8月3日夜,县城绿园大酒店602号房发生一起重大麻醉抢劫案,受害人韦某云(贵州籍女服务员)被2名男子抢走1部手机、1条金项链、1枚金戒指和700多元现金,总价值5000多元。案发后,办案民警于8月12日在贵港市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宽(化名刘森,湖南省沅江市人)抓获归案,追回被抢物品;至9月30日共破获抢劫案5件,抢夺案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侦破其他案件4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2004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追捕负案在逃人员;4月22日,专案组将5年前(1999年2月26日晚杀人案)杀人后潜逃的韦某克(男,东兰县隘洞镇人)从江西省南昌市押回东兰,自治区公安厅督办的杀人案终于告破;全年共发生命案5起,破获6起(杀人积案1起)。2005年5月—12月又组织开展了一场以打击“两抢一盗”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共破获入室盗窃案24起,抢劫案7起,抢夺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打掉抢劫团伙2个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