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 职称评聘
人才交流
1989年8月,成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为各类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理人事代理业务,办理本县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接收手续、档案管理、就业指导、推荐就业、聘用合同鉴证手续,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办理人才交流(调动)手续,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人才智力技术交流服务等。1989—1999年,为科技人员、“五大”(自考、电大、函授、成考、网络教育五类大学生)人员、中专毕业生共672人办理登记手续,推荐东兰籍68名大中专毕业生到本地和外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
2001年,县人才交流中心把泗孟乡乡土人才开发作为试点工作,年初深入泗孟乡调查摸清各类人才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人才档案,成立县乡土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建立14个乡(镇)乡土人才工作服务站和63个村乡土人才服务点,指导成立14个乡(镇)编织人才协会和建筑人才协会。
2002—2005年,县人才交流中心共接待1738名毕业生,接收档案1790份。为企事业单位办理人才聘用手续776人,为科技人员办理辞职手续和人事关系挂靠手续42人。办理人事关系代理1246人,评定职称资格1027人。为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户口手续、档案管理手续1325人次。2004—2005年,共组织17名经济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经济技术资格报名考试。
职称评聘
从1986年起,按照国发〔1986〕27号文件规定,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县政府成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科委,具体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管理工作。1996年起,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归县人事局管理,其工作职能不变。
1986年起,县成立教育、卫生、工程、农业、经济、会计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评审过程中,职改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召开评审会议,各位委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上报材料所反映出其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表现等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2/3以上票数的人员定为合格,然后报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最后下文给予确认。中、高级技术职务的评审经县职改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市职改领导小组评定,其中高级职务还要通过区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到1993年,经济、会计、出版、统计、卫生(2001年)等系列实行以考代评,不再成立评审委员会。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按有关规定实行,1993年以前,各系列职称采取评聘合一,凡是获得评审通过的人员全部予以聘任。1993年起,实行评聘分开,在评审通过相应职称的基础上按河池地区(市)职改办下达的指标给予聘任。在聘任权限方面,高级职务由县人民政府聘任,中级、初级职务由主管局聘任。在聘任程序上,先由主管局向县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职改办审核确认符合聘任条件后,呈报县职改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通过,高级职务由县人民政府行文聘任,中、初级职务由主管局行文聘任。
至2005年,全县有高级职称75人,中级职称1377人,初级职称1733人,已聘任高级职务68人、中级职务825人、初级职务1214人。
表7-2-2 2005年底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注:以上统计数据不包括20世纪90年代初在党政机关评定技术职称但不予聘任的人员。档案、出版、律师等社会科学系列包含于“其他”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