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县公安局

1986年,县公安局各业务股均改为科级建制,设有办公室、治安科、内保科、政保科、预审科、政工科、消防科、刑侦队、看守所、拘留所、交通警察队11个二层机构,地址在县城虎头街,下辖9个乡镇派出所,在编人数103人,其中局机关74人。是年,消防科改为部队编制,消防民警享受部队待遇。1989年12月增设户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1990年3月增设行政办公室、通信办公室;4月增设刑侦二队,负责侦查毒品犯罪案件。

1992年8月,交通警察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将刑侦二队更名为“东兰县公安局缉毒队”。1994年2月设立外事科(出入境管理);5月,将通信办公室改为机要通信科。1995年12月将刑侦队更名为“刑事侦查大队”,法制办公室更名为“法制科”,户政办公室更名为“户政科”,同时成立监察审计科。1996年6月将行政拘留所更名为“治安拘留所”。所址建在广西压力锅厂西北面六茶坡脚,并将消防科更名为“公安消防大队”。

1997年4月设立计算机管理监察科,与通信科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0月设立临时强制戒毒所(未挂牌);11月成立巡逻警察大队。1998年3月撤销预审科,其业务划归刑侦大队;7月,缉毒队更名为“缉毒警察大队”,治安科更名为“治安警察大队”,内保科更名为“经济文化保卫警察大队”。1999年5月设立警务督察队,12月东兰县强制戒毒所正式挂牌,与治安拘留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00年3月,林业公安股更名为“林业警察大队”;6月,经济文化保卫警察大队更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9月设立监察室,为县监察局派出机构,与局纪委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2002年3月机构改革,局机关内设21个科室,并将监察审计科分设为监察室和审计科,缉毒警察大队更名为“毒品犯罪侦查大队”,同时增设宣传科,其他内设机构称谓不变。改革后,全县公安系统政法专项编制为135名,其中局机关76名,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为59名。2003年9月,林业警察大队更名为“森林公安分局”,其机构规格、主管部门、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维持不变。

2005年6月,审计科与监察室合并为监察审计室,同时恢复预审科。12月,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纪检室、监察审计室、督察大队、政工科、法制科、宣传科、通信科、预审科、治安大队、经济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户政科、国安大队、外事科(出入境管理)、毒品犯罪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消防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28个单位,下设森林公安分局和13个乡镇派出所,人员编制140人(不含森林警察),在编人数135人,其中局机关76人,缺编5人。(https://www.daowen.com)

1986年至2005年历任局长:林华规(1986.1—1988.4)、覃致均(1988.4—1989.8)、韦家敏(1989.8—1995.2)、韦培凤(1995.2—2002.8)、覃赫(2002.8—2005.12);政治委员:覃致均(1986.1—1988.4)、黄大连(1989.8—1995.2)、韦家敏(1995.2—2002.6)、邓贵宁(2002.6—2005.12)。

派出机构

1986年,全县设立东院、武篆、泗孟、三石、长江、金谷、隘洞、长乐、大同等9个派出所,作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在编人数29人。1987年11月成立绿兰、东风林业派出所,由公安局和林业局共同管理,以林业局为主。12月增设三弄、弄占、坡峨、坡拉、切学、五联、四合等7个派出所。1989年2月撤销四合、五联派出所,其辖区划归三石派出所;撤销弄占派出所,其辖区划归武篆派出所;撤销坡拉、切学派出所,其辖区划归隘洞派出所;撤销三弄派出所,其辖区划归长乐派出所;撤销坡峨派出所,其辖区划归大同派出所。撤销后的派出所原名称不取消,待增编后视其情况再恢复。

1990年7月恢复弄占派出所,编制2人,并将所址迁至兰木乡,管辖弄占、兰木2个乡。1994年9月,坡峨派出所重新挂牌,编制3人。1999年7月,将坡峨派出所所址迁至长乐镇花香村驻地,仍挂原来牌子,辖区不变。2000年7月,切学派出所重新挂牌,编制2人。2003年2月增设巴畴派出所,编制3人。9月,林业警察大队改称森林公安分局后增加编制,时有干警26人,其中公安分局6人,绿兰派出所14人,东风派出所6人。

2005年,全县设立东院、武篆、泗孟、三石、长江、金谷、隘洞、长乐、大同、弄占、坡峨、切学、巴畴等13个乡镇派出所和绿兰、东风2林业派出所,在编人数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