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管理
干部录用
1986—2000年,本县吸收干部有以下几种形式: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以工代干、聘干(包括企业聘干)、(民办)代课教师转正、招聘新干等。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分配,代课教师转正利用教师自然减员指标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从社会上招聘新干是从“五大毕业生”、社会知青、村干、复退军人中采取考试考核办法择优录用。
2001年以后,统分统配格局被打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正式实行双向选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一律通过公开招聘,招录公务员都要参加全区统一考试。
表7-2-1 1986—2005年全县干部录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续表

干部调配
1986—1994年,科级以下干部调动由县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与双方单位协商,并征求被调人员意见后,按照管理权限直接办理调动手续。个人要求调动的,首先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领导讨论后,呈交主管部门审核,然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是否予以调动,如同意则由组织人事部门与调入单位商洽(调往县外的发“商调函”)。经本县接收单位或外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后,由人事部门向被调人员单位下发《调干通知书》,由被调干部的单位通知被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办好移交手续再到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经人事部门同意。
从1995年起,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全县对干部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人事局具体管理政府系统局(乡)一级单位的一般干部,组织部管理党群系统干部以及其他系统的科级干部。在干部调配中,属领导干部的,由县委常委讨论通过后由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属政府部门一般干部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县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2005年1月,县委下发《关于印发〈东兰县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委会〔2005〕3号),进一步明确干部调配纪律,在有空编的情况下才能调动,严禁超编进人,从乡下调到县城的要经过人事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逐步改变过去一人签字说了算的弊端。
从1986年1月至2005年12月止,通过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的干部为5204人,其中从本县调出323人,从外县调入109人,县内部门之间调动4772人。
表7-2-2 1986—2005年度干部调配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干部培训
1987年,东兰县委党校开始进行干部中专班学历培训,1992年开始设立大专班,1992年以前干部培训主要是由县委组织部通过选送的方式将干部送到高校学习培训。从1993年起,干部常规培训工作逐步开展,1995年在全县进行公务员过渡培训考试,考试的内容为《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学基础与行政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全县参加考试人员共有1184人。1997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全县首批推行(含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有县直58个单位和23个乡镇的1355名干部职工,符合过渡的有1125人,暂缓过渡的有176人,不列为过渡的有54人。
表7-2-3 1993—2005年干部培训情况统计表

干部结构
1986年,全县干部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等单位,绝大部分干部具有中专及以下学历,部分干部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是年,干部队伍中,女性占12%,壮族占86%,本科文凭占2%,50岁以上占16%。到2005年,女性干部占22%,提高10个百分点;壮族占90%,提高4个百分点;本科文凭占11%,提高9个百分点;50岁以上占7%,下降9个百分点。从前后干部结构变化看,女性干部、干部的学历、壮族干部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干部以年轻人为主体,主要是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民族素质有所提高,干部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表7-2-4 1986—2005年主要年份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结构统计表

干部年度考核
从1993年开始,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党委及政府部门的科级以上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考核管理,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由县人事局考核管理,按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内容考核。考核办法是先由个人做述职报告,然后由单位干部职工对各个考核对象测评打分。测评项目设有总任务完成情况、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出勤率共9项,各项合计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按各考核对象获分情况分别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等次评定办法:获90分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评优比例控制在10%~15%);获70~89分的可评为称职等次;获60~69分的评为基本称职;获59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参加工作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对被立案调查的人员暂不确定考核等次,待调查清楚后再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与个人工资挂钩,还作为提拔重用、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表7-2-5 1994—2005年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人事档案管理
1986—2002年,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卫生、教育系统及中直、区直机关单位外)的干部人事档案都是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工人档案由县劳动局管理。2002年9月,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党群、卫生、教育系统)科员及以下的干部人事档案及工人人事档案全部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含退休人员)。2004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抽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全县在职干部职工的档案重新整理归档,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截至2005年底,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人事档案有6208卷,其中在职干部1746卷,在职工人1827卷;退休干部1028卷,退休工人869卷;死亡干部152卷,死亡工人213卷。另有自动离职、开除及判刑人员373卷。由专职人员按档案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任何人员不得翻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内容。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86—2000年,全县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13人;2001—2005年,共安置转业干部1人。主要安置在行政事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