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政协

第三章 人民政协

1986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兰县第三届委员会任期满1年,尚有两年时间届满3年。直至2005年,政协东兰县共举行5届委员会会议。按照章程规定,第三届至第五届每届任期为3年。第六届开始,每届任期为5年。由于上级党委决定第八届委员会提前换届,故这一届委员会的实际任期只有4年。20年来,县政协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形式,结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广泛协商讨论,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其间,共收到委员提案1189件,立案1068件,立案率为89.8%。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41次,写出调研报告34份,视察报告30多份,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深度和广度的参考意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