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规划
县城总体规划
1982年2月,河池地区行署组织各县规划人员成立规划队,为东兰县城编制第一次总体规划。规划县城性质为以革命纪念地工业基础为中心,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轻手工业城镇。1981年城镇人口为6526人,规划至2000年,城镇人口规模为920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529人,农业人口2686人。用地发展规划0.5平方公里,人均54平方米。
1989年,城镇人口为1.09万,其中非农业人口8209人,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0.7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增加,建设用地紧缺,城镇布局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修编,由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第二次《东兰县城总体规划》。

1986年,东兰县城全景图
县城性质:革命历史纪念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地方建材、轻工为主的城镇。
人口及用地规模:近期到1995年,规划人口为1.28万~1.35万,中期到2000年,规划人口为1.46万~1.6万,远期到2010年,规划人口为1.80万~2.00万。规划用地规模近期98公顷,人均72.06平方米,远期144.015公顷,人均72.01平方米。远期用地规划中,工业用地29.43公顷,仓库用地3.51公顷,对外交通用地7.55公顷,生活居住用地89.31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0.75公顷,市政用地2.5公顷,特殊用地0.77公顷。
规划范围:北起那亨村拉坎,南至巴拉村坡切,东至五峰山脊,西至委荣那怀,总面积12.1平方公里。
规划结构:按组团式结构,从北到南分为三大片,即老城片、城南片、城北片。老城片为县城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城北片结合生活居住区,适当布置一些污染不太严重的中小型企业。城南片结合生活居住区,布置无污染,利用本地原料的地方和乡镇企业。
1992年11月,《东兰县城总体规划》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县城总体规划,并指出:①东兰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广西著名的革命历史纪念地,是以发展当地资源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②城市人口规模:1995年城区人口为1.3万,2010年为2万。因用地局限,规划人均用地指标宜适当降低。③县城可建设用地少,西北沿委荣河谷地的较开阔地段宜作为县城今后发展用地加以规划。规划将九曲河下游一处截弯取直,实施此工程前,必须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县城工业布局较为混杂,要做适当调整,按其不同性质作为功能分区安排。④县城是个沿狭长谷地布局的带状城市,要切实加强城市排污处理,防止上游新规划开发区污染县城中心区。搞建设时,要依山就势,不宜大开挖,以免引起山体滑坡。同时要做好山洪的防护工作。⑤要认真保护好全国重点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东兰烈士陵园;明确保护范围,搞好马鞍山公园等城市景点建设和绿化。⑥东兰县城是壮乡山区县城。在城市建设中,要特别注意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民族特点和山城特色。⑦为有利今后的发展,宜在县城内选择一个用地,交通和水源条件都比较好的地方,作为东兰县的重点城镇开发建设,以增强全县经济发展的实力。
1993年起,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实施城区开发建设,至2002年,县城人口增加至1.63万,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53平方公里。
2003年,县人民政府决定重新修订总体规划,仍然由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东兰县城第三次总体规划。
县城性质: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制药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突显壮乡文化和全国革命历史教育基地的山抱小城镇。
县城规模:近期2003年至2010年,县城人口2.5万,总用地2.1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86.88平方米;远期至2020年,县城人口4万,总用地3.51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87.6平方米。
规划范围:东北端至往天峨老路口直往拉勿屯,北端至陵园后垄坡顶,西北端至更南屯,西到达内屯后坡顶,西南端至巴拉村(三石镇与武篆镇交叉路口),南侧线至五联道班后山坡顶至伦界村山顶、兰木山顶、民中坡顶后侧山连线,规划区总面积20.83平方公里。
各类用地规划:工业用地38.77公顷,仓储用地8.33公顷,生活居住用地140.76公顷,其中行政办公用地13.8公顷,商业服务用地14.5公顷,文化体育用地5.9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14.8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83公顷。
近期建设规划:老城区填平补齐,主要目标是新城区依托新修建的30米大道重点进行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将新城区大道往北延伸,对城区部分道路进行理顺并局部扩建;对新城区九曲河进行改造处理,修建新桥;修好九曲河西岸的江滨路,并列入防洪工程;对城区的供水、排水、防洪系统进行调整和完善;建好新城区的汽车客运站和老城区边沿的客运中心;建好老城区的公共停车场。工业建设主要是对县城现有一些工业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建设老城区东北部的一类工业用地。居住小区建设重点对新城区的居住小区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安排足够相应的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园林继续建设烈士公园;建设九曲河西岸绿化带;对县城主要街道进行重点绿化;在城区开辟街头小游园。
此外,还分别对道路交通、绿地、公园、环卫、给水排水、防洪、消防、电力、邮电、环境保护、人防、郊区等方面做了专项规划。
这次规划于2005年通过河池市政府组织的评审。
乡(镇)村规划
1986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从全县抽调社会青年16人,分别对武篆镇、泗孟乡、三石乡、隘洞乡、长乐乡、大同乡、长江乡、金谷乡的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和108个屯进行规划,覆盖56个村,绘制规划平面图,编写规划说明书。
2004年,县人民政府委托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对武篆镇、隘洞镇、三石镇、长乐镇、大同乡、兰木乡、泗孟乡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规划的重点是4个镇的镇区和3个乡的集镇。
规划的期限均从2003年起,近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
武篆镇,镇区性质为东兰县城次中心城镇,也是南部经济区的中心城镇,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集散中心,以旅游业为主,农副产品加工业为辅的旅游型综合城镇。近期总人口2.62万,城镇人口1.04万;远期总人口2.86万,城镇人口1.85万,期末建设用地100公顷,人均65平方米。
隘洞镇,镇区性质为北部经济区的重点城镇,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商品流通贸易为主的工贸型城镇。近期总人口4.1万,城镇人口0.6万;远期总人口4.5万,城镇人口1.2万;期末建设用地70公顷,人均60平方米。
三石镇,镇区性质为县域一般城镇,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散中心,以种植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贸型城镇。近期总人口2.53万,城镇人口0.5万;远期总人口2.76万,城镇人口0.67万;期末建设用地40公顷,人均60平方米。
长乐镇,镇区性质为东兰县东部经济区的重点城镇,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散中心,以发展农副新产品深加工和旅游业为主的工业型城镇。近期总人口2.14万,城镇人口0.55万;远期总人口2.34万,城镇人口0.98万;期末建设用地60公顷,人均60平方米。
大同乡,集镇性质为东兰县东部经济区的一般乡镇,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散中心,以养鱼、采矿业为主的渔业、矿业型城镇。近期总人口1.63万,城镇人口0.4万;远期总人口1.78万,城镇人口0.54万;期末建设用地32公顷,人均60平方米。(https://www.daowen.com)
兰木乡,集镇性质为农贸型城镇,以种植业为主,农副产品加工业为辅。近期总人口1.72万,城镇人口0.32万;远期总人口1.87万,城镇人口0.52万;期末建设用地32公顷,人均60平方米。
泗孟乡,集镇性质为以旅游为主导产业,农业为次要产业的旅游型城镇。近期总人口1.36万,城镇人口0.28万;远期总人口1.49万,城镇人口0.49万;期末建设用地30公顷,人均60平方米。
规划还对各乡镇的镇区(集镇)的发展方向、布局结构做出了规划,对居住、行政、教育、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集贸设施等各类用地做出了安排,对道路交通、绿地系统、环卫、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消防等做出了具体的专项规划。
以上乡镇的规划于2005年底完成文本的编写。
规划监管
1986年,按照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实施东兰县城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规定》进行管理:①按县城总体规划,在原有的县城街道不再变动的基础上,对新规划区进行布置和安排。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服从城镇规划管理,必须向县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可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然后再向城建部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方能动工兴建,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造房屋。③凡违反县城总体规划进行的各项建设,责令其停止施工,拆除违章建筑物、构建物;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违章建设,由城建主管部门制止,其他集体组织和个人的违章建筑由东院镇人民政府制止,责令其拆除违章建筑物、构建物,并给予警告或罚款。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县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县城建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987年,按照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县城市容管理的通告》,明确曲江大道南侧自中心桥头至综联厂旁边的菜地,山城大厦至车站候车室门前以下耕地及所有空地,除已经划给镇小、工商银行、保险公司、东院镇营业所的用地外,其余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建房,已建的无条件自行拆除还地;不准在千里岩出水口至九曲河的水沟上以及九曲河两岸边、河床上盖房或兴建其他构筑物,违者一律拆除。
1988年,强制拆除违章建房1处,面积24平方米;限期拆除2处,面积55平方米。对15户农民在县城私下购买集体土地建房进行拆房退地处理。
1989年9月,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配合县国土部门开展干部职工“三违”(即违法违纪违章)购建私房的清查工作。经查,1982年至1989年9月,全县有干部职工61户不同程度存在“三违”现象,其中乡镇干部职工13人,占地面积共计3120平方米。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采取集中学习、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出动宣传车、出版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之后,是年进行一次违章建设、违章占道乱摆摊点的大清查,发出通知书208份,登门宣传动员200多人次。有30户自动拆除违章占地建房,面积610平方米;强制拆除45户,面积504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拆除7户,面积310平方米。取消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乱摆摊点15处。
1991年,县人民政府对1989年清查出来的“三违”购建私房的干部职工视不同情况分别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其中无偿拆除的12户,拆房退地2户,补办购地手续并处以罚款42户。4户经再次核查视为合法,也下文予以确认;2户是离休干部,决定过世后退地。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还发出文件10份,处理其他违章对象12户,其中拆除9户,面积617平方米,罚款3户,金额1.1万元。
1992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县城建设实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决定》,主要内容有:①县城新区(包括所有新征地的建设),由城建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的布局,做好详细规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单位在庭院内进行建设改造也要报经县城建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反县城总体规划进行建设。②县城综合开发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县人民政府于1992年批准成立的机构)根据县计划、城建部门下达的开发计划,县政府的开发委托书(或建设单位建设委托书)以及小区规划定点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开发建设。③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进行开发时,必须遵守“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配套进行房屋、道路(街道)、排水、供水、供电、绿化、消防、电信、电缆、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④县城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其市政、公用事业等配套工程和办公用房、职工住宅等由县政府和城建部门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开发,配套建设。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和个人建房用地,均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统一征用开发和建设,原地改扩建、危房重建,计划内并在原土地使用红线以内、土地使用符合规划、道路、绿化和建筑密度符合规定,经县城建部门批准的零星建设以及县政府批准和特殊项目可自行组织建设。
1992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宗,面积1.7万平方米。1993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8宗,面积1.62万平方米。1994年核发10宗,面积1.4万平方米。1995年,实施城建改造第一期工程,拆除县土产公司至工商银行一带对面的临时建筑,共55户1636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宗,面积7152平方米。1996年拆除违章建筑3处,面积140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2宗,面积1.9万平方米。1997年拆除违章建筑6处,面积192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5宗,面积1.62万平方米。1999年,城建监察队、县环卫站联合开展市容市貌大整顿活动,通过宣传和发放通知,有17户违章户自动拆除违章建筑,占地共215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6宗,面积7382平方米。2000—2005年,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30宗,面积22.4万平方米。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991年,将改建县粮食局前农贸市场为改建兰城商场,两层共0.3公顷,投资120万元。
1992年8月—1996年6月,县在石材厂一带征地营造板么开发区,实际用地面积3.21公顷。
1993年,开发县城西南面(巴多一带)荒坡,面积2.33公顷,安排对象为离退休和在职干部建房,共86户。1994年建设巴多桥,投资5万元。
1995年9月,设计改造曲江大道为钢筋混凝土路面,总长1.37千米,投资300万元,工程于1996年1月竣工。是年,县人民政府对拉乐一带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除留一部分给街委居民集体用作门面商铺外,安排烟草公司、农行东兰县支行、绿兰林场、世行办等单位在该地块建设办公、居住用房,民政开发公司兴建红楼宾馆,绿兰林场兴建绿园大酒店。
1996年4月,总投资870万元完成县食品公司至原毛巾厂桥头公路的改造、开发铁木厂至毛巾厂桥头范围地块、改造从曲江大道分别前往县政府第一、第二招待所,压力锅厂路段、兴建粮油街(后命名为新民路)、铺设县电影院和制药厂门前广场、兴建县劳动服务公司至幼儿园的望江桥和望江亭、兴建东兰镇农贸市场、兴建九曲河蓄水坝2处,所有项目于当年10月竣工。
1995—1997年,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推倒重建。新建的办公大楼6层,加上一楼车库,建筑面积0.75公顷,机关办公用房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
1998年9月,总投资1627万元,实施公路改线从毛巾厂桥头至板么开发区、河道拉直改线、架设桥梁2座、人行道工程,整个工程道路占地面积7.93公顷。
2002年,改建原县人武部球场为县灯光球场,连道路改造投资41万元,其中球场投资24.5万元。
2003年3月,县城中心桥(新华宾馆往汽车站)推倒重建工程开工,是年5月竣工。新建桥梁桥面宽8米,两侧人行道各2.4米,投资47.6万元。
2003—2004年,投资2033万元,建成两岸河堤2.4千米,两岸铺设直径1米的混凝土管,长度1.87千米,还有1米×1米的浆砌暗沟0.35千米。
2003年,处置原兰城商场地产,拆除兰城商场,粮食局下属企业改制,搬迁粮食储备仓库,在粮食部门的地皮上兴建县城农贸市场,两层共0.39公顷,投资196万元。
2004年在教育桥头南侧投资16万元,兴建城东市场,面积0.04公顷。同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投资323万元(不含房屋拆迁费用)兴建县城文化中心广场,总面积0.61公顷。
2005年2月,县人民政府将原农机修造厂的地皮出让给东兰县恒利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商业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0.6公顷。11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原制药厂区建设兰团步行街,占地约1.09公顷,安排门面约78间,规定楼高为6层。同年还投资82万元实施建设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纪念碑(包括碑体、绿化、广场河堤、征地等)。
1990—1995年核发87宗,面积6.74公顷;1996年至2000年核发546宗,面积6.46公顷;2001年至2005年核发620宗,面积21.4公顷。各个时期规划许可中工业用地总面积38.77公顷,占城市建设部用地11.06%,一部分布置在老城区的东北面,另一部分安排在新城区的北面。仓储用地总面积为8.3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2.38%,主要布置在新城区、板伦新区和委荣那英新区,老城区不安排大规模的仓储用地。生活居住用地总面积为140.7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40.16%,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三类居住用地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