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2026年01月15日
第一节 机构
县信访局
1985年5月,县信访科更名为东兰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归属政府序列,为县政府直属办事机构,接受县政府办公室管理,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1988年11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88〕65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改称东兰县信访局,仍列为政府直属单位,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府办公室共同管理,以县委办公室为主。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员1人。1989年1月起正式启用县信访局印章。2002年3月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规定县信访局是在县委办公室领导下,主管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股、业务股2个职能股室。行政编制4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科员2人。2005年,县信访局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不变,在职人数4人。1986—2005年历任(主任)局长:莫羡云(1985.5—1986.9)、牙廷杰(1987.2—1994.6)、陆秀荣(1994.6—2002.2)、覃海忠(2002.2—2006.11)。(https://www.daowen.com)
基层信访网络
1997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1名副职分管信访工作,设1名专(兼)职干部具体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务。各村、社区落实信访治安调解员。各乡镇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访工作接待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与司法合署办公。全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34个,有专(兼)职信访干部78名,村信访调解员89个,形成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2005年共有专(兼)职信访干部129人,村级信访调解员1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