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实施方案

第二节 实施方案

东兰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2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东兰县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同年4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东巴凤三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自治区《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与东兰县上报的《方案》有改变。随后全县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方案进行,没有另外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只印发部分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乡镇司法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03年4月18日,县司法局制定乡镇司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项目进度计划。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总投资140万元,其中,东兰、切学、长乐、花香、大同、兰木、泗孟、长江、巴畴、三弄、金谷等11个乡镇各新建1栋办公楼,建设面积200平方米,每个投资10万元(含办公设备),要求在2004年4月竣工验收。购买三石、隘洞、武篆3个法庭的办公楼作为三石、隘洞、武篆三乡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每个投资10万元(含装修及办公设备),要求在2003年11月竣工验收。

村级办公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2003年5月14日,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印发兰办发《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东兰县村级办公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村级办公用房建设业主单位。确定项目安排方案,原则上无办公用房、泥瓦房、砖瓦结构的作为新建项目安排,新建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每个项目补助3.9万~4.2万元;办公用房是砖混结构且稳固,但面积过小的作为扩建项目安排,扩建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每个项目补助2.4万元;办公用房质量、面积基本达到要求,但未装修的作为维修项目安排,维修项目的办公楼正面要贴瓷砖,其余三面及屋内全部普通抹灰,每个项目补助1万~1.5万元。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选定的设计图纸由具有四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严格工程质量检查监督。此外,县直各业主单位和各乡镇都分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卫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03年6月,县卫生局制定卫生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是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项目管理组,项目管理组组长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的职责是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全县卫生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组的职责是做好上下联系,收集项目建设进度资料,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初步意见和措施。二是项目进度计划,新建的东兰、兰木、金谷、隘洞、切学、大同、三弄等7个乡镇计划在2004年1月竣工验收,扩建的泗孟等7个乡镇计划在2003年9月竣工验收。三是根据自治区、市、县大会战指挥部的要求,提出项目质量保障、资金管理和工程验收办法。

通村四级砂路建设实施方案

2003年7月11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东兰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通村四级砂路建设实施方案》,原则上优先安排已通等外简易公路、工程量相对较小、工程难度相对较低、受益人口多、效益好、所经地段涉及土地调整、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等问题能够自行解决的贫困村。全县安排新建、扩建通村四级砂路65条,其中新建1条,村级简易公路扩建为四级砂路64条。主要技术指标为:一般路基宽度6.5米,个别工程量特别大的特殊路段,最小路基宽度4.5米,(但须在适当距离内设置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的错车道),行车道宽度3.5米,最小平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9%。工程建设应尽量利用原有旧路旧桥,节约土地,降低工程造价。原有桥梁行车道宽度达到4米以上,经鉴定质量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加宽,危桥加固可利用的,不再重建。(https://www.daowen.com)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方案

2003年7月19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东兰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一个重点、四个优先”的原则来安排沼气池建设,把重点放在非贫困村,对积极性高、自愿申请、并有一定自筹能力的农户优先,愿意兴建“三结合”式(沼气+卫生厕所+猪栏)的农户优先,愿意聘请经培训并持有资质证书的农民技术员进行施工建池的农户优先,居住在公路沿线、农户相对集中、新报建池户数占全屯未建池户数50%以上的村屯优先。全县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计划任务2.5万座,分2年实施,其中2003年计划兴建1.5万座,2004年计划兴建1万座。县里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把任务分解到村到屯到农户。每座沼气池补助600元,用于水泥、技术员手工费及零配件等补助费用,每个建池农户交纳建池补充经费100元。方案明确乡镇及各部门和包村干部、技术员及建池农户的职责,项目物资和零配件采取招投标的办法进行统一采购。工程施工严格按照《手工抽渣顶返式沼气池》和《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进行。采取“人盯池”责任制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施工员建池质量承包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安全管理等保障措施。同时,制定沼气池建设技术培训方案,加强技术培训,要求做到每建20座沼气池配备1名熟练技术员,每建100座沼气池有1名取得国家沼气池生产工作资质证书的农民技术员。2003年7月中旬至2004年7月底为项目全面施工阶段,2004年8月为验收总结阶段。

退耕还林项目实施方案

2003年9月12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东兰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退耕还林项目实施方案》,明确2003年退耕还林任务2666.67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333.33公顷,荒山造林1333.33公顷;2004年退耕还林任务2333.33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666.67公顷,涉及14个乡镇88个村9128个农户,荒山造林666.67公顷,涉及14个乡镇42个村2916个农户。

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坚持各级政府项目目标责任制、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全面规划,重点突出、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吃饭、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等四项原则。工程实施范围和重点:凡是要求退耕还林的农户,都享受到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分布到全县所有的乡镇、村屯、农户,不留退耕空白屯。项目重点安排在红水河沿岸及支流两侧应退未退的坡耕地、水库四周坡耕地、公路沿线坡耕地、石山石漠化严重的石缝地。25度以下的坡耕地由群众自愿选择,凡位于坡度30度以上的旱地和石山石漠化严重的石缝地一律要求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按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退耕地合格面积每亩每年补助原粮300斤,现金20元,营造生态林暂补助8年,营造经济林补助5年,种苗由国家无偿提供。

大会战专项资金检查方案

2003年11月27日,县府办转发县财政局《关于东兰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检查方案》,确定对县大会战项目涉及单位和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由财政局、人大财经工委、纪检监察、计划局和审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自2003年11月20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