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措施

(二)具体措施

1.正式社会控制

(1)宣传教育和准备阶段。组织开展宣传和教育,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增加警示板;通过划定停车红线等途径,对非机动车的行车、停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进行指导和规范,力求做到教职工、学生、后勤工作等应知道尽知道,争取更多师生员工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习惯。

(2)规范管理和集中治理阶段。加强校园内的巡查和整顿,严禁“超速和超标”车辆仍在使用,违规停放车辆,进入大楼内进行充电;违法改装的机动车暂时扣押,并由保安部门统一组织停车。清除“废弃”的汽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下级干部的宣传,要求其主动配合,确保整顿工作的开展。基建、后勤部和保安部共同负责校内的停车场和充电桩的建设。

(3)长效巩固阶段。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的例行检查,定期监督,并形成一套长期的监督体系。杜绝“无牌、无证、超标、超限和废弃”车辆入校。

2.非正式社会控制

学校志愿人员对占用绿化带、超出慢车道、随意停放的电动车进行统一清理,将倒在路边的共享电动车集中移到管理的区域内停放。校园志愿者合理分工,相互合作,积极参与共享单车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将其归位,方便师生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