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集体申诉的主要问题与处理办法
学院召集集体申诉学生代表,对学生集体反映问题针对学院奖学金加分实施细则进行逐一交流、商榷、定夺具体如下:
1.关于所参加比赛获奖,是否累加的说明
(1)同一年限,用同一项目参加不同赛事(亦即项目重名),以该项目所取得的最高分加分,不累加。
例1:A项目同时参加了“互联网+”和“挑战杯”两个不同比赛,只取A项目在这两个比赛中所取得的最高比赛等级加分。
例2:以同一课题“光的折射”参加“格致杯”和“华夏杯”教学比赛,只取该课题在这两个比赛中所取得的最高分。
(2)同一赛事,不同赛道或不同比赛项目,以参加该赛事所取得的最高分加分,不累加。
例:同一届格致杯教学比赛和格致杯教具比赛,只取“格致杯”这一赛事下教学比赛或教具比赛所取得的最高分,不累加。
说明:若依据上述2条规则,出现多种加分方案组合(主要在“互联网+”和“挑战杯”比赛中出现),取加分总分最高的方案为最终加分方案。
2.跨年度赛事加分说明
同一赛事,出现跨年度比赛,取得不同级别奖项。若用其中某一级别奖项参评并获得上一年度奖学金,则今年用该赛事所取的最高级别奖项参评奖学金时,须减去去年该奖项得分,最终得分为该赛事在今年的参评分。
例:项目A,在2020—2021学年的“互联网+”校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参赛同学以队长(或队员)身份用该奖项参评并获得该学年奖学金。之后该项目A在2021—2022学年,参加了国赛,并取得国赛金奖。用该金奖参评2021—2022学年奖学金,项目A比赛在今年的最终得分=该项目国赛金奖的队长(或队员)得分,减去上一学年项目A的参评分。
3.知识产权关于专利、发明部分加分说明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满足学校、学院文件要求下,仅认定学生排名第1位次的成果。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仅认定在学校科研处系统中,导师账号能查询到,且学生处于第1位次的成果,并须提供截图打印材料予以证明。
4.互联网+、挑战杯参赛团队人数限制的说明
为促进学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和团结协作,互联网+、挑战杯团队科技竞赛项目成员不能超过10人,若超过10人,以获奖证书名字顺序为依据,第十一名及以后位次的成员都不予加分。
在此基础上,学院也都是严格按照学校精神,要求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班级所有材料进行最终核算、互检,最终进行学院公示栏张贴公示,并将每位学生的得分情况公示于各自专业年级代表,由年级学生代表发至每一位同学进行复核公示。以上所有工作流程符合学校评审流程,会议记录均有案可查,并由所有评审专家和学生代表签字确认。如果学院对奖学金的具体细节工作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过问、层层提供反馈渠道,对个别学生、集体学生反映、反馈的研究生评奖程序、细则问题进行如上处理,既尊重了个别学生,也考虑了集体学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