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受资助
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体系
人们的“三观”是基于人的一定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志愿服务不仅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环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代表着正确的价值取向,传递着真善美的价值观念。受资助学生无偿从政府、社会、高校获取物质资助,通过志愿服务体验式的实践活动,从“接受者”变为“给予者”,从“受助者”变为“助他者”,有利于学生理性地认知社会现象,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价值选择。同时,志愿服务活动亦是一个很好的情感体验和陶冶道德情操的过程,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实践中提升个人修养、锤炼品格、培养奉献友爱、自强自立的精神,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