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吗?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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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吗?
情景案例
刚刚大学毕业的张某应聘某家电公司, 经过几轮面试, 最终获得录用。 2014年8月10日,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 公司人事告知张某, 公司在与新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 一般会先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 期限为2个月, 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对于约定试用期, 张某没有异议。但对于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张某并不清楚。
请问: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该条第三款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本案中, 公司与张某只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协议, 该试用期不成立, 其期限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由于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 因此该两个月中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维权指南
就劳动者而言, 在用人单位提出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时, 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 试用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避免被用人单位当作廉价的劳动力。
就用人单位而言, 应当通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方式规范用工管理,只订立单纯的试用期协议是没用的。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