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企业?

41. 试用期间,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企业?

情景案例

201491, 高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工作岗位为文员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月工资1500, 转正月工资2500由于工资太低, 上班一个月后, 高女士决定辞职换工作。 20141010, 高女士向人事部提出辞职 , 第二天不会再来上班了人事部告诉高女士: 三天后才能离职, 否则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高女士认为: 现在是试用期, 自己想什么时候走都可以,公司无权阻止她

请问: 高女士的说法正确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试用期内的辞职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 高女士与公司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 但在试用期辞职时未遵守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的规定, 如果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指南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言, 试用期是一个对双方均互相考察和适应的过程。劳动者如果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薪资报酬不满意, 可以辞职, 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给用人单位合理的时间寻找新的员工。用人单位如果要向劳动者进行索赔, 需要举证证明有损失产生。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