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 还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吗?

177. 员工主动辞职, 还能领取到失业 保险金吗?

情景案例

20139, 冯某大学毕业, 家里通过关系让苏某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 公司每月都能按时为冯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53, 冯某打算辞职考研, 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办理辞职手续时,冯某想起缴纳社保中有失业保险一项, 于是打算申领失业保险金作为考研生活费

请问: 在这种情况下, 冯某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问题。

我国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劳动者在失业后, 可以根据缴费的期限领取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上述条件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一) 项、第 (四) 项、第 (五) 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https://www.daowen.com)

本案中, 冯某是自己因个人原因辞职,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维权指南

劳动者应当意识到, 如果辞职时提出的理由是由于个人原因, 如自谋发展、结婚、回老家等, 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除非辞职的原因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即在用人单位存在多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情形下, 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 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因此, 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慎重考虑。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 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